因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总工程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招聘原则;坚持逢进必考原则;坚持因岗招人原则;坚持计划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
九江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1名。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况者,公司不予以录用:
1、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或资格证书,伪造个人档案材料者;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工作履历中,因过错曾被开除者;
7、体检不合格者;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五、任职资格条件
1.“985”、“211”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建筑类、土木类等相关专业;
2.年龄50周岁以下(指197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道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类资格证书;
4.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在大型市政、公路、建筑等项目曾任职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
5.满足上述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六、薪酬待遇
市城发集团副总工程师岗位属于特殊人才引进,比照集团中层正职管理,税前年薪约为35万元(具体以考核兑现为准),按照九江市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享受九江市人才政策。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九江人才网、城发集团公司官网、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9:00至10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九江人才网(www.jjtl.com.cn),将个人简历(见附件),会同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资格证书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jcfjtrs@163.com
3、开考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
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国内学历、学位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各类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⑥近期免冠1寸彩照。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面试
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当面试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含),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面试时间在九江人才网另行发布公告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员。末位同分者则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因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产生的空缺额,由集团公司党委会决定是否递补。
拟录用候选人需提供:居住地派出所、社区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等综治证明(需留有开具单位的办公电话)。
对拟录用候选人的身份、学历、工作履历、有无违法乱纪、有无失信记录等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问题后组织入职体检。
如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未通过、体检不合格等情形的,取消其拟录用候选人资格。
(六)会议研究
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结果公示
在九江人才网、城发集团公司官网、城发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但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按其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试用期内原则上应将组织、人事关系转入用人单位,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九)其他事项
1.面试分值为10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流程,若发现所提供的材料或信息存在虚假、隐瞒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资格。
3.如考生手机号码填写错误、信息不通,通知不到导致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在招聘中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或面试后因个人原因无故放弃,将记入招聘人员失信记录库,2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对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进行,要求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6.本公告由九江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城发集团:0792-8186807
九江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jjtl.com.cn/article/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