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赣江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0人)

2022-12-09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赣江新区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摘要

  赣江新区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9:00至12月19日17:00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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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新区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正文

赣江新区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赣江新区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60人,其中文职岗位辅警20人,勤务岗位辅警4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赣江新区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报考文职辅警的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四十五周岁以下(1976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报考勤务辅警的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6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12月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明确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但应当在首次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9:00至12月19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江西赣江新区网(www.gjxq.gov.cn)进入“赣江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

  2.报考人员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个人信息,选报招考岗位,并上传本人最近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

  3.对照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年龄、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人员可于24小时内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17:00。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登记表》,由报考人员签名后,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弃考及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1.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2.入闱面试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三、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视疫情防控要求研定,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布,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为综合理论知识和基础业务知识两部分。综合理论知识参考资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基础业务知识参考资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5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号等信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设置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笔试合格人员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则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在网上公布。

  面试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并由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优先聘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烈士和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或消防救援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见义勇为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文件佐证等;

  5.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而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遇成绩相同者一并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递补面试人员名单不再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1.面试内容: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压力状态下的综合分析能力等。

  2.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4.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聘用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如遇小数点,只入不舍取整)确定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如实际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确定的人数,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体能测评人员。

  四、体能测评

  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体能测评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1.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3次。1992年

  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及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2年11月30日(含)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及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2.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3.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入闱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与考察

  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含只有1人),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报考文职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勤务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考察工作通过函调方式进行,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5.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因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经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因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4.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聘的,待研究后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七、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原则上3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左右(不含五险一金缴纳缴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并正式评定层级,从转正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保障标准为人员经费平均8.4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缴纳缴存),具体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考生应主动了解和遵守国家、江西省、赣江新区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高风险地区,做好考前准备,服从现场管理,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确定。

  2.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影响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开展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3.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公告,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拨打以下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0791-83886209

  岗位咨询电话:0791-86308646

  监督电话:0791-86308647

  6.未尽事宜由赣江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赣江新区公安局

  2022年12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gjxq.gov.cn/art/2022/12/8/art_58384_4285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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