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宜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

2023-04-10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宜春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摘要

  宜春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已发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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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正文

  宜春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调剂有关事项公告》《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入闱名单及资格审查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宜春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的对象

  报考了2023年度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宜春市直机关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职位(不含省直驻宜单位职位),已入闱面试(含调剂入闱)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地点

  宜阳学校初中部体育馆(文军楼)(宜春市袁州区卢洲北路695号,市海关旁边)。

  三、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4月11日(星期二)8:40-17:40

  当日,我们将按安排完成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较多,请考生合理安排资格审查时间,错峰审核,并自觉遵守现场管理秩序。

  四、资格审查地点的交通方式

  市内乘2路、7路(内线)、7路(外线)、22路、27路、115路(延伸)、506路公交车可到。

  五、资格审查内容及审核方式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报名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报考。

  入闱面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递补。

  六、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请按以下顺序提供证件和资料,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具体包括:

  1.《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一份;

  2.《笔试准考证》一份;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链接地址:https://www.chsi.com.cn/);

  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网址:https://www.cscse.edu.cn/)点击“服务大厅”栏目,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6.考生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照片不要修图,不能着制服装照,照片背面请提前注明本人姓名)。

  七、定向招录岗位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

  1. 报考定向招录“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我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职位的人员,分别提供如下资料:

  (1)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退役证;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5年后退役的人员(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

  (2)属于大学生“村官”项目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证明;

  (3)属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监制、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属于“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5)属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服务地项目办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2. 报考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应提供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连续在编在岗证明,证明报考人员在本县(区)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正式连续在编在岗5年以上(连续在编在岗是指报考人员从2018年1月11日前至2023年1月10日连续在编在岗),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体详见附件2);

  3. 报考限制“中国共产党党员”职位的,应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具体详见附件3);

  4. 招考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应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5. 其他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说明详见附件1。

  八、其他有关事项

  1. 考生要认真阅读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对照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携《审查情况记录单》及面试准考证到盖章处,由工作人员盖章确认,完成后离开资格审查点;

  3. 为提高现场资格审查效率,资格审查现场按照职位所在宜春市直单位和职位所在县(市、区)设置了若干审查处,请考生到所报考职位对应的审查处排队等候,资格审查时保持安静;

  4. 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受托人应主动说明与委托人的关系,应携带委托书(具体详见附件4)、受托人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含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需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5.此次招录公务员各阶段的工作安排与要求,将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密切配合。

  联系(咨询)电话:0795-3199856(工作日上班时间)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jxyf.gov.cn/yfxrmzf/gwyzl/202304/c998fdb110a44a71be501b85390e06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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