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责任原则:有错,赔。
无过错责任原则:不管有没有错,都要赔偿。
公平责任原则:都无过错,公平补偿。
1、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
2、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①紧急避险: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给与适当补偿。
②举例:甲杀乙,乙抢了老太太的车就跑。给老太太造成的损害:甲赔。
雷劈造成甲家失火,甲拿起以的棉被救火。甲给与适当补偿。
(2)见义勇为遭受损害,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①见义勇为: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给与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与适当补偿。
②举例:甲掉悬崖,乙将其救起,救助过程中乙受伤,甲可以给与适当补偿。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陷入无意识状态致人损害;
举例:梦游、癫痫。
(4)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①能确定侵权人,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与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②举例:5楼的烟灰缸砸下来5楼来赔。5、6、7楼都有可能,那么共同补偿。(有些选项会说由除了1楼以外的整栋建筑物使用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