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2023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本次遴选考试,A卷、B卷笔试合格线均为60分。
二、面试比例及入闱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要求,司法行政岗面试比例为1:5;法官助理岗面试比例为1:4;降低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的面试比例统一为1:3。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具体入闱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面试时间
面试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入闱面试人员务必确保《报名登记表》上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导致考生错过面试或漏接相关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法官助理岗(一)安排在12月22日9:00-12:00;法官助理岗(二)、司法行政岗安排在12月22日14:3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1988号省法院办公楼18楼东侧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因故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1.报名期间上传的《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本人签名)。
6.法官助理岗另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司法行政岗另需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3年以上法检系统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或3年以上党政机关综合文稿撰写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本人主笔撰写的3篇综合性文稿。
以上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整理。
(四)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者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递补人员将电话通知考生,并在面试前一天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公示。
(五)放弃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提前联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并提供书面放弃申明。
(六)因考生临时弃考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面试比例的,该职位继续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同一考官组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入考察对象。若考生当天所在考场同一考官组面试人员仅1人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列入考察对象。
(七)因面试考生较多需要安排2个面试考场的职位,为平衡不同面试考场考官评分的差异,将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考场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5位)。在计算面试平均成绩时,将剔除畸高分(90分及以上)、畸低分(60分及以下)。
(八)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遴选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考生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司法行政岗需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面试时间一并通知。
(二)面试考生着装应整洁、得体,不得穿戴能反映个人身份的服装(含制服)、有明显特征的配饰等。面试过程中,面试考生不得泄露姓名、准考证号、所在单位等个人关键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并签名确认后任何一个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将报省委组织部备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省直单位公开遴选。
(四)工作业绩报告应注重写实,如实汇报本人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并列举阅读的一些书目;着重介绍本人组织或参与完成的重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和业绩,以及该业绩对单位工作或社会发展的作用;可简要介绍个人获奖情况,并结合工作经历简单进行自我评价。个人廉洁证明由单位纪检部门在考察环节另行出具,不需在工作业绩报告中体现。考察期间,工作业绩报告将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遴选人员务必认真对待。
咨询电话:0791-86366876。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jxpta.com/news/14_38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