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拓宽乡村医生选人用人渠道,规范乡村医生准入程序,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赣府厅发〔2015〕8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3〕14号)和《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余府办字〔2021〕9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竞聘22名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公开竞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个人意愿服从组织调整的原则。
二、竞聘范围、岗位及条件
2024年将面向全区公开招聘乡村医生22名(具体岗位表及人数见附件1),本次竞聘对象为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但未进入“乡聘村用”队伍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023年江西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在册且注册地在本区范围内、近三年一直在本辖区执业的乡村医生(含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下同),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热爱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工作,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愿意为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发展做贡献。
(二)身心健康,能承担相应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基本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长期驻村(社区)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服从一体化管理、岗位安排、工作安排。
(四)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2.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解除处罚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未满2年的。
3.执业活动超出规定执业范围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60周岁及以上乡村医生不参与竞聘;
(2)当前已纳入“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有意向参与其他岗位的竞聘,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院区/分院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3)超过两年未从事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须到区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二院院区或区中医院院区培训一年合格后方可参与竞聘;
(4)参聘的乡村医生,经录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须服从区总医院工作安排,按时间节点到相应村卫生室执业,同时不得在其它地方开展诊疗、不得兼职其它行业,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三、竞聘程序及方法
(一)竞聘方法
采取“竞聘择优,逢进必考”形式,由区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对报名乡村医生进行公开竞聘。竞聘采取实践操作测试+综合专业测试(理论)的方式进行。其中实践操作测试(100分)、综合专业测试(100分),实践操作考试成绩前40名,可参加综合专业测试。最终考试成绩按综合专业测试成绩计算,实践操作测试范围“心肺复苏、海姆立克急救法、穿脱无菌手套、肌内注射、生命体征测量”五项基本技能操作,其中心肺复苏为必考项,其它四项操作采取现场抽签形式(四选一)抽考;综合专业测试范围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乡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知识,由区总医院负责聘请专家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参聘人员报考时可填写2个岗位志愿,签名确认后,统一用信封密封,统一由区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保存,待竞聘考试结束,在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开启信封。此次竞聘以第30名考生的分数为合格线,考试分数低于合格线的当年不予安排上岗。分数达到合格线的参聘人员现场根据个人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岗位。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参聘者,则录取第一志愿者。当年全区范围内出现空缺岗位的,则由达到合格线却未上岗的参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调剂上岗。
(二)竞聘程序
本次竞聘共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实践操作、笔试、选岗、体检、岗前培训、签订聘用合同九个程序。
1.发布公告
2024年5月16日至17日,在余江区政务网、余江融媒体、余江区总医院微信公众号、余江区医疗机构微信工作群发布竞聘公告;对辖区内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确保人员通知到位,并填写《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竞聘公告通知到位确认表》(附件3)。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2日(报名截止到2024年5月22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余江区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3)报名所需材料
①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乡村医生执业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竞聘上岗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⑤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3.资格审查
区总医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2024年5月24日。
发放地点:余江区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4.实践操作及相关规定
(1)考试内容:实践操作主要测试两项基本操作技能。必考项为心肺复苏(满分100分,占比50%),抽考项由考生抽签海姆立克急救法、穿脱无菌手套、肌内注射、生命体征测量等四项的其中一项(满分100分,占比50%)。
(2)考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2024年5月2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按准考证号先后顺序参加实操考试。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及相关规定
(1)考试内容:以乡村医生工作内容为主,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基本医疗(乡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与工作相关的计算机操作基本知识。
(2)考试时间:2024年6月2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未进考场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选岗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入围。
6.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全区各村卫生室拟聘用人员名单,2024年6月11日至17日在余江区政务网、余江融媒体、余江区总医院微信公众号、余江区医疗机构微信工作群进行公示。
7.体检
体检由余江区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竞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8.岗前培训
录取人员于2024年7月1日-2024年9月30日在录取地相关院区、分院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
9.聘用
岗前培训合格后,相关院区、分院出具合格证明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7年10月8日(如有不足三年即将到龄退休的拟聘用对象,则根据最高年限签订聘用协议),按照一体化管理模式纳入区总医院统一管理,对于到龄退出或解聘后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区总医院在符合上岗条件的乡村医生中参照本次考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录用。
四、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余江区总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01-5688120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