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有关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社会治安形势发展需要,上犹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和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纳入上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员额管理,分配到上犹县公安局有关部门执法执勤辅助岗位。岗位具体情况见《上犹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满18周岁以上且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7月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其中,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首次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人员、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人员,不得应聘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与备案。招聘程序由上犹县公安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五、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7月3日至7月16日18时;
2.报名方法: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或信函报名;报名网站为http://shangyou.huiqicai.com,网站二维码:
上犹县智慧人才招聘服务网
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2)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3.报名步骤:
(1)个人注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犹县智慧人才招聘服务网(http://shangyou.huiqicai.com)进行报名。首次使用平台进行报考的考生需注册个人通行账号。报考人员需牢记自己的通行账号(通行账号与考生手机号、邮箱关联,考生也可凭手机号、邮箱登录),通行账号将作为本人登录系统填报、修改信息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的标识。
(2)填报岗位。登录平台后,选择“上犹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专题,如实填报《上犹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填报信息必须完整真实,不得遗漏紧急电话、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并上传以下附件:
①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②毕业证原件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毕业学校就业处或所在学院公章);
③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④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需上传以下材料之一:
a.烈士和因公牺牲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b.退出现役或消防救援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c.见义勇为荣誉奖励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的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
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原件的扫描件(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现场审核日期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如果选择“存为草稿”,切记需再次提交确认)。基础信息审核通过后,不再允许更改报名信息。
六、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开始后至7月18日18时,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初审。考生应通过报名网站及时查询个人报名表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视为具有考试资格,方可打印准考证。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考试
体测、笔试、面试前,入闱考生通过报名网站打印相应的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一)体测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勤务辅警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2)执行。具体为: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跑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根据体能测评情况划定合格线,体能测评合格方能进入笔试环节;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评,并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二)笔试
1.笔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为综合理论知识和基础业务知识两部分。综合理论知识参考资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基础业务知识参考资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
4.参加笔试的考生若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2:1比例,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1.面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政治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
2.体检参照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
5.若体检或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因体检、政治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入围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经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上犹县公安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须按通知的规定时间到上犹县公安局报到,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到的,需向上犹县公安局报备同意。
3.因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4.试用期间由上犹县公安局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试用期间与上犹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五年),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5.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聘的,待研究后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6.因工作岗位需要,合同生效后原则上需在所聘岗位工作时长不少于1年,如工作未满1年主动离职的,则须支付本人培训、服装等所产生费用。
十、试用期及签订合同后薪酬待遇
1.新聘用辅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七级辅警对应基本工资和执勤补助,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2.新聘用辅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薪酬待遇人均6万元/人·年(含工资、五险一金、绩效奖励、服装装备、工会福利、体检等)。
十一、其他
1.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5.未尽事宜由县公安局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报名政策咨询电话:15297758759(工作日);
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13725006995(刘工)。
上犹县公安局上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