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莲花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辅助工作人员(20人)

2024-07-19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莲花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辅助工作人员摘要

  莲花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辅助工作人员已发布,报名时间:2024月7月18日至2024年7月28日(工作日上午8时30分-下午17时30分)。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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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辅助工作人员正文

  莲花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辅助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莲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合同制男性辅助工作人员共20名。

  三、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金待遇参照现行莲花县公安局2023年新招录辅助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认定为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包括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等),并应在入职后最长三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净身高在1.65米以上(含1.65米)。

  (四)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口吃,无重听,会普通话;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五)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和工作条件。能吃苦耐劳,遵守纪律,服从管理。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党、团籍或辞职、开除、辞退、解聘、受不了纪律约束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赌博、涉毒曾受到打击处理或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宜从事看护或巡逻防控工作的。

  五、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月7月18日至2024年7月28日(工作日上午8时30分-下午17时30分)。

  2、报名地点:莲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琴亭镇解放路220号),咨询电话:18879909280。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交毕业证、学信网认证证明、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现场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退伍士兵报考的,需提交退伍军人兵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报名登记表》由报名人员在报名处领取,并于报名前填好。

  4、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安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六、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总成绩由体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

  (一)体能测试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后,根据测试结果确定人员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言语表达以及行为举止等相关内容。面试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及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部成绩相同则以体测成绩排名在前者优先)。

  七、体检和政审

  (一)确定入围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量,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和政审。由县公安局抽调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政审考核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拟录聘用人员名单

  对考试、体检、政审进行综合考核,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九、岗前培训

  由莲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周期不少于1周的时间,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接处警知识、治安巡逻、应急处突、安全保卫、警务技能和内务管理等方面基本常识。对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淘汰,不予录用。

  十、试用期

  岗前培训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期一个月,试用期期间按照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发放。在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才能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审批聘用

  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由县公安局组织录用对象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统一工作分配。工作期间,由县公安局对所有聘用人员依照《莲花县公安局辅警绩效考核细则》(试行)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不合格且不能胜任其他工作的,依法予以解聘,缺额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按招聘条件随时增补,以保证总人员不变。

  莲花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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