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经县政府同意,永丰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坚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面向全县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人员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4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热爱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等。
4.报考人员需为退役军人,其中社会人员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即:1994年9月1日后,2006年9月1日前出生),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县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1989年9月1日后,2006年9月1日前出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具有应急救援经验和相关专业技能特长(持有消防员资格证、救援证、水域救援证、医护或救护等相关证件)的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和传染性疾病;身高1.65米及以上,体重和视力正常。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1)受过刑事处罚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的;(4)有道德败坏、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5)有诚信失信记录的;(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
2.报名地点:永丰县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6楼)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证件(消防员证、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永丰县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1)等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内容
招聘考试内容分为体能测试、理论考试和面试三项。(总分100分,其中体能测试占60%、理论考试占20%、面试占20%)。
(四)考试安排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执行(2024年)永丰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城南学校(暂定)
(3)测试项目: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3个项目,3项成绩累加为考生体能测试得分。其中体能测试3000米跑须及格成绩以上,方可参加后续项目测试。
2.理论考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永丰县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6楼)
(3)考试内容:森林防灭火、水域救援、抗旱救灾、地质自然灾害救助等基本知识。本次考试设置题库,考试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时间限定60分钟。题库以及测试入口微信扫码进入(附件3)。
3.面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永丰县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6楼)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围绕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相关知识,考核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成绩记取
按照体能测试、理论考试和面试三项考试项目计算个人总得分,按总成绩60分以上取前4名确定为体检、政审入围人员(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六)体检和政审
1.体检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现场抽签决定
(3)体检内容: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个人征信、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
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从总成绩60分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照体检和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聘用
此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所缺名额从总成绩60分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管理要求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要求
1.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中保持24小时执勤待命状态。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高火险天气、强降雨过程等特殊时段,必须全员在岗在位。
2.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聘用合同的主要依据。
3.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或处罚,直至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根据《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有关规定参照执行(试用期基本工资每月36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基本工资4500元、高危职业补助800元;后续按照工作年限和新任职务套改新的基本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永丰县应急管理局所有。咨询电话:15879659779(王)。
永丰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队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