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对象和资格条件
部分境外知名高校(高校名单见附件1)全日制2025届博士毕业生,以及从上述高校出站的博士后。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年、2024年博士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2025届引培生招录。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招录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博士后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且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毕业或出站时间:2025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籍人才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应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出站博士后应在本招录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出站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或出站的,取消招录或聘用资格。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岗位、需求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东华理工大学2025届引培生招录岗位需求汇总表》(详见附件2)
6.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作为招录对象。
二、待遇
引培生到岗后,按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引培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在赣最低服务期为四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1.专项奖励补助。给予每人12万元专项奖励补助,分两次发放。其中,到岗后先发放6万元,签订《引培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后再发放6万元。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因引培生个人原因解除合同的,须全额退还奖励补助。
2.专项科研项目资助。引培生在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后,可申报省级“引培生科研项目”,经评审入选可获10万元一次性项目资助。
3.到岗后参照副高级职称享受相应待遇(享受时限原则上在最低服务期内,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引培生协商确定);急需紧缺且特别优秀的,参照正高级职称享受相应待遇(享受时限原则上在最低服务期内,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引培生协商确定)。
4.提供税前年薪20万—50万元。
5.提供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40万元。
6.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7.视情况安置配偶工作。
8.直聘为校聘副教授。
9.特别优秀的,待遇“一人一议”。
10.叠加享受省级相关人才政策和南昌市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三、管理培养
1.到岗后,安排1名高层次人才或校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引培生导师,“一对一”进行结对帮带,帮助引培生融入岗位、发挥作用、成长成才。
2.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引培生,在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四、招录时间及报名方式
1.招录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
2.报名方式:请下载《东华理工大学2025届引培生招录岗位需求汇总表》,联系意向岗位联系人,将个人简历等材料投递至意向岗位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