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位于南昌市八一大道,与江西省眼科医院、南昌大学眼视光学院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是江西省唯一一所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省直公立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是江西省眼科专科联盟牵头单位,江西省视光学学会挂靠单位。近年来,江西省眼科学与视觉科学研究所、眼科学与视觉科学江西省重点实验室、江西省眼科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江西省红十字眼库、南昌大学眼科研究所、南昌大学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研究平台等落户医院。
一、高层次人才招聘
(一)杰出人才
1.招聘条件:取得国内外公认重大成就知名学者等,具备组织、策划重大科研计划项目的经验;对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能够引领相关学科群保持或赶超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2.相应待遇:年薪300万,200平米住房一套;解决配偶安置;提供工作场所、配套设施、学术团队与科研助理等;其他待遇一人一议。
(二)领军人才
1.招聘条件:在某一临床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专业理论和诊疗技术有较高造诣,并被同行所公认的高层次专科人才;或取得国内外公认杰出成就的知名学者等,处于专业前沿并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已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重大科研成果,具有统筹学科发展规划,带领本学科保持和赶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2.相应待遇:年薪不低于160万,140平米住房一套;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学术团队及科研助手等;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一人一议。
(三)学科方向带头人
1.招聘条件: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重要的代表性成果,并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是所在学科领域的一流学者等;或在某一临床学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能,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和独立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的高级技术人才;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学科领域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达到国内一流学科方向带头人水平的优秀人才。
2.相应待遇:年薪50-80万,或参照医院同层次人员待遇;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面议;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
(四)学科优秀人才
1.招聘条件:在本学科具有较高学术和临床技能;或具有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两年以上的博士后或相关研究工作经历的青年人才,同时应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已经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在本专业重要刊物上发表具影响力的论文,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2.相应待遇:年薪30-50万,或参照医院同层次人员待遇;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面议;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二、博士招聘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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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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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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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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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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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眼科医师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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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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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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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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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眼科医师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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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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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五官科学(眼科方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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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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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美容中心医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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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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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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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
采取全职引进形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年薪20-40万元(税前),条件特别优秀者待遇面议。另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
医院设立“明眸俊才”项目(引进类),为入选人才在培养期内提供强有力支持培育措施:
1.安家费10-50万元(税前);
2.科研启动经费10-35万元;
3.科研假;
4.人才专项绩效;
5.院领导直接联系人才。
三、其他岗位招聘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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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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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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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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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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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光员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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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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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医学(100204TK)、眼视光学(101004)专业;普通高中起点且经高考统招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28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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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条件
(一)所有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岗位条件中“28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3.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4.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5.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按无效处理。
6.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发现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报考,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在线报名
1.高层次人才和博士岗位:报名信息长期有效,可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考核。
2.验光员岗: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12月8日17:00。
3.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及业绩材料等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ncdxfsykyy 126.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大学+学历+专业+应聘岗位”。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聘人员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
6.如有以下材料,也请提供:
(1)职称聘任文件;
(2)学术论文全文(一作/通讯);
(3)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批复件首页(负责人);
(4)专利证明;
(5)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证明材料。
7.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面试,已参加面试者,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8.联系方式:汪老师、李老师、田老师,联系电话:0791-86318917。
(三)现场资格审核
验光员岗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方可参加招聘考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2月9日(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00)
2.资格审核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63号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10楼人事科。
3.资格审核材料:届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应聘岗位条件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合格后,告知考核时间。应聘人员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
1.考核方式
(1)验光员岗考核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占总分的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一阶段采用技能操作考核方式;第二阶段采用面试考核方式。
(2)第一阶段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70分,考核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有资格进入面试。在第一阶段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
对参加第一阶段考核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的岗位,该岗位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入闱结构化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2.考核内容
第一阶段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操作能力;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七、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身心健康等情况。
3.公示
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考生第一阶段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1.经技能操作考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1个月内到岗(2025年应届毕业生接到录用通知后1周内和医院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入职后办理相关手续,验光员岗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参照医院相关规定管理和发放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