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安市安福县公办高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59人)

2024-12-18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安福县2024年公办高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摘要

  安福县2024年公办高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已发布,报考人员准备以下材料于2024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安福县教体局人事股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县教体局一楼106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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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2024年公办高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正文

 安福县2024年公办高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公办高中学校教学需求,科学配备安福中学(高中部)和安福二中师资,决定面向全县中小学校选调59名教师到公办高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向优秀教师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争先创优。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择优录用原则。

  二、选调对象

  本县在编在岗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中小学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认真践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年龄要求: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均在“合格”及以上。

  5.任教年限满3年及以上,其中特岗教师应转正后任教年限满3年方可报考。代课、民办学校等任教时间均不计算在内,外县市在编任教经历可计算在内。

  6.岗位要求:须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且为师范类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师范类专业的限制;心理学科不受师范类专业的限制),报考学科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因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还处在处分期内的;

  2.正接受组织调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不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其他规定不适合选调情形的;

  6.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安心本职工作,擅自离岗7天以上的;

  7.2024年内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或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

  8.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

  9.近三年(即从2021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3日止)有越级上访、闹访、缠访或恶意上访情形的人员;

  10.学校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选调。

  四、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计划数在6人及以下的,则选调岗位计划数和该岗位报考数的比例需达1:1.5及以上方可笔试开考;选调岗位计划数在6人以上的,则选调岗位计划数和该岗位报考数的比例需达1:1.2及以上方可笔试开考。若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选调岗位,则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和笔试开考比例等情况核减相应学科选岗计划数(选岗计划数详见附件1)。

  五、选调办法

  (一)选调办法

  1.选调教师采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业绩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分数(总分6分封顶)。

  2.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现担任班主任者优先(近三年内担任班主任年限长者优先);若再相同,提交会议研究。

  (二)加分项目(总分6分封顶)

  1.荣誉及获奖(4分封顶)

  按综合荣誉和业务获奖两项计分,满分4分,其中综合荣誉占2分,业务获奖占2分(荣誉及获奖加分限近三年,即从2021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3日止,所有荣誉及获奖均以证书或文件为依据,界定时间以证书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未续聘的无效)。

  (1)综合荣誉(2分封顶):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名教师、教改先进个人、教学能手、最美教师等)、优秀班主任(名班主任、最美班主任等)、先进教育工作者(名校长、最美教育工作者等)、师德标兵(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十佳师德师风标兵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科带头人(含骨干教师)、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综合性荣誉,国家级计2分、省级计1.5分、市级计1分、县级计0.5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

  (2)业务获奖(2分封顶):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县级及以上优质课(含全县教师业务竞赛)竞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6分,三等奖计1.2分;省级一等奖计1.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8分;市级一等奖计0.8分,二等奖计0.6分、三等奖计0.4分;县级一等奖计0.4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1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不累计加分,同一活动同一课题不重复、不累计加分。教师说课竞赛或录像课竞赛获奖折半计分。

  2.高中任教经历加分(2分封顶):有高中任教经验的教师,按高中教学1学年计0.5分(不满1学年不计分)。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填写《安福县2024年公办高中选调教师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由本人如实填写,交编制所在学校审核。

  2.编制所在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逐项审核《报名表》填写信息。在符合条件人员的《报名表》内“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考人员准备以下材料于2024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安福县教体局人事股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县教体局一楼106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①编制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1份;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全日制学历以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相关综合荣誉和业务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⑥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类别佐证材料);⑦学校相关证明材料(教龄年限、班主任和高中任教工作经历等);⑧1寸免冠证件照3张(用于贴《报名表》和准考证)。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笔试准考证于资格审查合格后同步发放)。

  4.各校要根据学校实有编制数以及教师资格条件等情况,对本校教师进行资格核查,针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要鼓励和支持其参加高中选调考试。同时,学校还需对相关教师的选调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并签署意见。

  5.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各学校须指定专人对所有参加选调考试教师的各种信息、资格条件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

  (二)笔试

  1.笔试时间:12月29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安福县城东学校。

  3.笔试分值与要求:笔试卷面分值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85分,教材分析及处理、课程标准共15分),笔试时长120分钟,笔试成绩需达70分及以上方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

  4.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中阶段相应学科内容。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和美好安福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查询成绩方式和入闱面试名单。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对参加笔试且符合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再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尾名次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低于面试比例岗位的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方式及要求:面试采取无生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以我县高中现行使用的教材版本为依据,面试范围为高中学段相应科目起始册别内容,主要考察面试入闱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用。

  3.面试时间: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10分钟。

  4.面试其他事项:另定,详见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和美好安福教体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

  (四)成绩公示

  拟录人员名单将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和美好安福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报考教师总成绩可自行通过相应网站和公众号查询。公示期间如有拟录教师被举报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拟录名单公示后,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补录。

  (五)选岗录用

  拟录用人员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若某一学科岗位拟录用人数小于该岗位计划选调数时,则该岗位计划选调总数将按比例同时进行核减。选岗时间和地点将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和美好安福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录用管理

  选岗学校实行考核录用管理,选调录用的教师必须服从录用考核且设置为期一年(学年)的试用期(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任教)。试用期结束之后,由选调录用学校依据教师一学年的履职情况和综合表现提出客观、全面且公正的考核意见,考核合格人员方可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由选调录用学校向安福县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经县教体局审核后,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需返回原学校继续任教。

  七、有关事项

  1.实行诚信报考,如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行为,取消选调资格,今后3年内(2025年、2026年、2027年)不得参加选调考试,还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县纪委县监委将全过程参与监督,有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做好选调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根据有关规定,工作调动的教师,应在调入学校核准的岗位职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参加选调教师应自愿承担职称低聘风险。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4.咨询与监督联系电话:0796-7624668。

 

  安福县公开选调高中教师

  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F2iM9DXYTf1HXAm4Cg5eg
\     安福县2024年公办高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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