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庐山区招聘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0-06-09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经庐山区八届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2名到区规划分局工作。现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经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庐山区规划分局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三、招聘对象、条件
  1、需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城市规划类专业;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6月31日后出生);
  3、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考试考核方法和内容
  1、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占50%,面试占50%。
  ①笔试: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②面试:实践操作能力和基本素质。
  2、考核
  ①通过查阅档案,考核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情况。
  ②通过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考核其现实表现,确定是否具备聘用人员的思想品德要求。
  五、考试考核聘用程序
  1、发表公告。通过九江人才网、庐山区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考试考核聘用原则、聘用计划、报考对象和条件、考试内容和范围、报考时间、地点及所需证件和材料等。
  2、报名。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报名地点设在区人才中心,报名时必须提供下述证件和材料:
  ①毕业生持省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和毕业证。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名的介绍信和相关证书的原件。
  ②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
  ③近期同底1寸彩照4张。
  ④报考费70元。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准考证。
  4、笔试。参加笔试的人员必须达到招聘计划的1:2的比例,如果未达到此比例,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重新调整招录名额,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出来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张榜公布。
  5、面试。根据笔试公榜名单,按招聘计划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专业面试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并张榜公布。
  6、两榜公布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和考核名单,并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7、考核和体检结束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试用手续,招聘工作结束。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经考试考核聘用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一律在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新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区内不得调动和借用,否则,视同自动离岗予以辞退。如调出区外,按违约年限每年须缴纳违约金5000元。
  七、时间安排
  1、6月10日—6月30日:发布公告;
  2、7月1日—7月2日:报名;
  3、7月8日:笔试;
  4、7月9日:面试;
  5、7月16日—7月29日:体检、考核;
  6、7月30日:公布聘用结果。
  以上实施方案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庐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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