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西省南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1-03-30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南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南丰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凡进必考”,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心理和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2)专升本在校学生。
  (3)本县在职干部职工。
  (二)岗位条件及名额(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免试直接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但必须在其他考生面试之前将个人人事档案交至县考务办,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4月9日至4月15日。招聘岗位向社会公布,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和赣州市赣南医学院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必须带好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派遣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等),并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填报招聘岗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报名人数与拟招岗位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情况,报县政府研究决定。
  (三)统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1、笔试。笔试内容为医疗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时间:2011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地点:南丰县子固小学。按7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经招聘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向社会公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岗位计划3人以上(含3人)的,按1:1.5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2人以下的(含2人),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者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向社会公示。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人际关系沟通、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按3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对整个招聘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四)体检与考核
  1、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之和为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最后一名总分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若三者都相同,则进行加试)。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按照省人事厅文件规定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4、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均可递补一次。
  (五)确定人选及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名单在江西人才网、抚州人才网站、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和1年的试用期,并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5年以上的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院校毕业生自试用期结束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终止工作和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直接转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约后的院校毕业生在聘用期内不得调离医疗卫生岗位或辞职(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者除外)。否则赔偿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整。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招聘人员。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招聘办确认,视放弃处理。
  四、收费
  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7]1449号文件规定,每位报名者交纳考务费130元。
  县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五、其他
  本通告、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及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通知事项将及时在江西人才网、抚州人才网(http://www.fzrc.net)和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公布,不另行通知。没有按通知时间、地点或要求做到的,作弃权处理。
  咨询电话:0794-3226133(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94-3226018(县监察局)
  南丰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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