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通告

2011-04-27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南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南丰县互联网宣传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工作人员。为做好这次招聘工作,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这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有:县互联网宣传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商局招商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县计生委下属事业单位;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县工信委节能监测技术中心;县园林管理局;县红十字会;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县水利局水电勘测设计队:县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县文广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幼儿园等16个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48名。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11年南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心理和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详见《2011年南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3月31日。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并可免笔试不占面试入围人员比例,直接进入面试阶段。若面试成绩达到本职位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数之上,即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占职位名额)。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5月5日至5月12日。招聘岗位向社会公布,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必须带好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派遣报到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等),招聘岗位有其它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填报招聘岗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报名人数与拟招岗位人数不足3:1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情况,短缺专业人才,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统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定于5月21日上午9:00--11:30进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经招聘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向社会公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3人以上的(含3人),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2人以下的(含2人),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者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分专业科目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文广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国舞、民族舞、声乐、照明艺术、录音艺术、戏剧戏曲类五个专业)面试入围人员仅参加专业科目测试,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其他招聘单位(岗位)面试入围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专业科目测试,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技能,县招聘办、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指导和监督。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向社会公示。面试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四)体检与考核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之和为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再加试笔试)。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向社会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按照省人事厅文件规定,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4、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均可递补一次。
  (五)确定人选及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名单在县有线电视台、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抚州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后,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教育系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5年的正式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院校毕业生自试用期结束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终止工作和人事关系。签约后的院校毕业生在聘用期内不得调离本工作岗位或辞职(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者除外)。否则赔偿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整,方可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招聘人员。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招聘办确认,视放弃处理。
  五、收费
  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7]1449号文件规定,每位报名者交纳考务费130元。
  六、其他
  本通告、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及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通知事项将及时在抚州人才网站(http://www.fzrc.net)和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nf.gov.cn)公布,不另行通知。没有按通知时间、地点或要求做到的,作弃权处理。
  咨询电话:0794-3226133(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94-3226018(县监察局)
  附件:2011年南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南丰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四月二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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