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昌大学人才招聘公告

2012-03-03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南昌大学本部及附属单位2012年人才需求计划
  一、南昌大学2012年人才需求计划
  点击查看附件:2012年南昌大学人才招聘计划

  二、南昌大学高层次创新人才任职条件
  1、战略科学家任职条件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着名学术组织的外籍院士、国家973项目的首席科学家、国家863项目的总体专家组组长;或国家、国际着名科研大奖的获得者;或取得国际、国内公认重大成就的知名学者。具有组织、策划国家级重大科研计划项目或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的能力;具有聚集多学科的团队或人才,引领相关学科群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年龄不做硬性规定。
  2、学科领军人才任职条件
  国家“千人计划”的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国外着名高校、科研院所的教授;或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者,近5年在国际重要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国际重要的科研奖项;或国家级重点学科负责人、国家级科研平台负责人、教育部高水平科研平台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主持国家级的重大科技项目、文化建设工程项目者,或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或做出优异成就的井冈学者特聘教授、赣江学者特聘教授和成果突出的学校冠名特聘教授。能够在学科和队伍建设、组织争取和完成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上发挥重大作用;身体健康,自然科学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海外引进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学科方向带头人任职条件
  国外着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副教授,或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入选者、井冈学者特聘教授、赣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学校冠名特聘教授;或具有国内一流研究水平者,近5年在国际国内着名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省级重要的科研奖项;或国家级重点学科各方向的带头人、教育部及其它部(委)科研平台的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的主要负责人、教育部创新团队各方向的带头人;或主持国家级的重要科技项目、文化建设工程项目者,或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者。能够在学科、专业和队伍建设、组织争取和完成国家和省部级重要科研项目上发挥重要作用;身体健康,自然科学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海外引进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引进人才待遇
  (一)战略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学科方向带头人等高层次创新人才待遇执行《南昌大学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暂行规定》。
  (二)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待遇
  1、视专业(学科)及立项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5-10万元。
  2、一次性提供安家费4万元(海外博士5万)。
  3、分八年支付住房补贴15万元(海外博士20万)(根据货币化分房政策,学校如出台相关政策,博士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分房政策执行)。
  4、夫妻双方同为博士,其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合并计算,为正常值的1.5倍;科研启动费分别计算。
  5、已具有博士后经历者,可享受校聘副教授三级岗位津贴待遇三年,三年内可参评副教授;如三年后未能评上,则回到原待遇。
  6、985院校或中科院系统的在职工作人员,且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则可高聘一级,享受教授四级岗位津贴待遇,聘期三年;三年后如未能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则回到原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7、材料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临床医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等博士后流动站覆盖学科或专业引进博士须先进流动站工作两年,经考核成绩优良者方可办理调入手续;毕业于985院校、211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或中科院系统的科研业绩突出的优秀博士,可先办理调入手续,再进站。
  附:进博士后流动站期间享受有关待遇
  ①《南昌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②副教授三级岗位津贴待遇。
  ③出站后调入学校任教者,就高享受进站或出站时学校引进人才待遇。
  (三)紧缺专业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待遇
  紧缺专业:外国语言文学、艺术学、体育学、金融学、会计学、护理学、建筑学、信息与通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车辆工程、电力系统与自动化、信息安全。
  1、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待遇
  ①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分别为文科5万元、理(医)科8万元、工科10万元;
  ②安家费5万元(海外博士6万元);购房补助18万元(海外博士22万元)分8年支付(根据货币化住房政策,学校届时如出台相关规定,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住房规定执行);
  ③享受校聘副教授三级岗位津贴待遇三年,三年内可参评副教授,如三年后未评上副教授,则回到实际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2、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待遇
  ①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分别为文科5万元、理(医)科8万元、工科10万元;
  ②安家费6万元(海外博士7.5万元);购房补助22万元(海外博士25万元)分8年支付(根据货币化住房政策,学校届时如出台相关规定,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住房规定执行);
  ③享受校聘教授四级岗位津贴待遇三年,三年内可参评教授,如三年后未评上教授,则回到实际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3、配偶安置
  ①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不在南昌地区工作的,可安排工作,人事关系调入学校;
  ②配偶为全日制本科生,且不在南昌地区工作的,可安排工作,由学校统一办理人事代理;
  ③配偶为本科学历以下,学校推荐安排临时用工或发放一次性配偶工作安置费3万元(分3年支付)。
  4、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等,待遇按照学校有关高层次人才的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2、报名地点:人事处或各用人单位。
  3、联系电话:见招聘岗位条件表。
  4、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所有已获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简历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5、学校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南昌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曾亦玉 吴强     联系电话:(0791)83969074
  地址及邮编: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330031)
  E-mail: rscrsk@ncu.edu.cn

  五、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采取公开面试或试讲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通知。

  六、体检
  1、根据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健康检查人员。
  2、在我单位指定的部门进行健康检查,检查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
  经考核、检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经人事处处务会讨论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接收或调入手续(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为我校正式职工)。
  南昌大学人事处
  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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