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2012年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县红十字会医疗服务站站长)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县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省市医改工作要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经上犹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县红十字会医疗服务站站长)。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上犹县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县红十字会医疗服务站站长)领导小组。(略)
二、选聘岗位、范围与选聘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为陡水镇卫生院、水岩乡卫生院、平富乡卫生院、五指峰乡卫生院、双溪乡卫生院、紫阳乡卫生院等6个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县红十字会医疗服务站站长,共7个职位。
(二)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维护大局,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职责的能力;(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医德医风考核“合格”以上等次(2009、2010、2011年度),并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实践经验和能力。
2、年龄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现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年龄相应放宽至50周岁(196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3、资格条件:在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且工作时间在三周年以上的执业(含助理)医师。
三、宣传动员及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宣传动员(即日起-5月10日)
在县政府网、各医疗卫生单位公告本方案。
(二)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0日至11日。
2、报名地点:上犹县卫生局人事秘书股。联系电话8542284。
3、报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单位推荐须由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单位推荐书,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理推荐报名手续;个人自荐须由本人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理自荐报名手续。两种报名方式均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应聘者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只在报名时复核),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要求所有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由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片2张。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参加公开选聘。
四、资格审查(2012年5月14日)
2012年5月13日前,秘书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后,由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加分情况,在资格审查时一并核算并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选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聘。秘书组对通过审查的报名人员发出正式应试通知或未通过审查的说明。
五、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2012年5月18日,卷面分100分;笔试地点:县卫生局会议室。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主要是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医院管理等知识。
2、面试。面试时间:2012年5月22日,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地点:县卫生局会议室。以竞聘演说形式进行,面试的顺序以抽签的方式确定。竞聘演说的内容要求:本人的基本情况,选聘职位理由,本人具备的条件和优势,对所选聘职位工作(根据卫生院发展思路、内部管理、公共卫生工作、医疗业务拓展、医疗卫生改革等方面)的设想等,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得分由面试评分委员会组织评定,演说完毕后各评委填写评分表,统分员统计分数后当场宣布面试者最后面试得分。
3、加分项目。
①学历加分:全日制大专学历加1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加3分;
②职称加分:中级职称加2分,副高以上职称加3分;
③执业资格加分:取得执业(不含助理)医师资格者加1分;
④表彰、荣誉加分:2009年以来获得国家级表彰及有关荣誉加10分,省(部)级表彰及有关荣誉加5分,市(厅)级表彰及有关荣誉加3分,县(处)级表彰及有关荣誉加2分。以上表彰及有关荣誉限同级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授予。
4、分数确定:
①学科评议组按规定的时间对考生的笔试、面试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完毕,将评分结果及时公布。
②学科评议组由县选聘领导小组临时聘请人员担任。学科组设组长1人、评议员6人、联络员1人,联络员不参与评分。
③入闱面试人员得分情况确定:笔试得分×60%+加分。根据其得分情况按选聘岗位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入闱参加面试。
④总分按笔试得分占60%,面试得分占40%,加上加分项目得出总分。即:总分=(笔试得分×60%)+(面试得分×40%)+加分。
(二)确定初步入围人选(2012年5月25日以前完成)
根据应聘者在本次应聘考试的总分,按选聘岗位每个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的初步入围人选。
(三)初步入围人选的体检(2012年5月26日完成)
2012年5月26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上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检查结果由检查医院盖章确认。
(四)初步入围人选的考察(2012年5月28-29日完成)
2012年5月28 - 29日,领导小组组织对初步入围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定,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2012年5月30日以前完成)
根据初步入围者的总分及考察和体检情况,由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确定。
(六)任前公示(2012年6月1日-7日以前完成)
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后,通过有关媒体、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正式聘任(2012年6月10日以前完成)
1、任前公示期满后,由领导小组确定每个职位(院长、站长)的聘任人选,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生局)办理聘任手续。
2、新聘用的院长(站长)试用期为壹年,县卫生局对新聘任的院长(站长)进行任期目标考核和民主测评,合格者由卫生局正式聘任,聘用期为三年(含试用期)。
3、在县级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工作,具有执业(含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参加此次选聘如被确定乡镇卫生院院长聘任人选,办理聘任手续后,其人事编制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等待遇由服务单位发放。聘任期满后经个人提出申请可返回原单位工作;聘任期满后续聘者,其人事编制关系正式转入服务单位。
4、此次选聘没有报名应聘但符合应聘条件的,或已应聘但未被聘用的综合评价较好的原乡镇卫生院院长,经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可安排适当岗位。
5、初步入围者中未获聘任者,经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可从高分到低分遴选推荐安排适当岗位。
6、在此次选聘工作中,如出现某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情况,则将此职位列入推荐岗位,由领导小组按初步入围者的综合得分情况遴选优秀人员推荐担任卫生院院长或负责人,可从本单位民主推荐院长人选或负责人人选,也可由组织考察任命。
7、在此次选聘工作中,发现有不称职乡镇卫生院院长,领导小组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本方案由上犹县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县红十字会医疗服务站站长)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上犹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