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队员的公告
一、应聘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2、普通全日制公安专科学校应、历届毕业生或具有高中、中专学历的退伍军人。
3、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二、人员性质及管理
人员属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三、人员待遇
待遇1500元/月(含医疗、养老、人身意外保险)。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签订劳动合同。
(一) 报名
1、报名日期:自公告之日至2012年8月10日止。
2、报名地点:寻乌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3、须带材料:个人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打分,测试项目为:1000米、立定跳远,总分为2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选。
(四)笔试
1、笔试内容: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占60分);②公文写作与其他(占40分)。二科合为一卷,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体能测试分数加上笔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六)体检
(七)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安局审查批准后,由县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一年期劳动用工合同。享受规定待遇。
本公告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2852045。
寻乌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