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文秘工作人员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力量,提升新闻宣传工作和检察信息工作水平,我院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
南昌高新区检察院文秘、新闻宣传、信息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身体健康,年龄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或相关专业毕业,文字表达能力强,在报刊上发表过作品。
(四)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人员待遇
(一)招聘人员为聘用制工作人员,三年一聘。
(二)每人每月底薪1800元,绩效奖励每月按一定上稿量计酬,年收入35000元左右(含福利等,具体以面谈签订合同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3日。
2、报名地点:南昌高新区检察院政治处(地址:南昌高新区高新七路192号人才中心大厦四楼)。
3、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作品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点现场报名。联系人:陈丽,联系电话:0791—88198260、88198301。如遇周末,需咨询者,请联系QQ48927258。
(二)资格审查:由院政治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时间:4月8日上午
2、笔试地点:南昌高新区人才中心四楼教室
3、笔试内容:命题作文
(四)面试(占总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并由本院领导和相关专家对入闱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
1、面试时间:4月10日上午
2、面试地点:南昌高新区人才中心四楼教室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折算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后,由本院政治处组织政审。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组织考察合格者,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月底薪1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发稿数量未达到规定数量或违反院规章制度的),予以解聘;试用合格者,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