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赣州市南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2015-10-23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临时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有热情,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应用能力;

  4、熟悉OFFICE办公软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的);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微机录入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3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址: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办旭山公园南门上坡左侧),联系人:谭心诚,联系电话:6640508。

  3.报名应提供的材料:(1)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2)近期免冠一寸同版证件照片2张;(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4)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现场经资格审查合格方为报名成功。

  (三)微机录入测试。由区人社局组织,依据工作岗位要求和有关标准进行微机录入测试(统一提供文字素材,由考生速打20分钟,每分钟录入60字以上者为合格),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经测试后,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2:1进入面试,如达不到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法学专业考生面试成绩可加5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面试成绩可加10分,不能累计加分。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五)体检。面试后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名次,以微机录入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若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七)聘用。公示结束后,如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聘期满后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月工资为1800元,其他待遇参照区人社局临时聘用人员

  相关规定执行。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