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赣州市章贡区社区干部招聘公告

2017-10-09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7江西赣州市章贡区社区干部招聘122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20日,考试内容为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章贡区区情、国内时事、计算机软件基本操作、公文写作等。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赣州市章贡区社区干部招聘公告
  为充实我区社区干部队伍,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干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社区干部共122人,其中:解放街道9名,赣江街道18名,南外街道35名,东外街道15名,水南镇20名,水西镇11名,沙河镇10名,沙石镇4名。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户籍为赣州市章贡区四个街道办事处、五个镇的居民。
  5、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周岁(1997年10月29日<含10月29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7年10月29日以后<含10月29日>出生)之间。具有社区工作经历且2007年10月29日前至今连续缴纳社保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现役军人;
  5、在校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足额征收标准以县(市、区)认定为准);
  7、章贡区现在职社区干部及被辞退、解聘的原社区干部;
  8、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由区民政局负责统一组织笔试,相关镇(街道)在区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单位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报名,报名时由本人填写《2017年赣州市章贡区社区干部招聘报名表》, 每人限报一个镇(街道),报名后不允许更改,一经发现重复报名将取消报考资格。
  如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3倍,将调减招聘人数。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2、报名地点:解放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赣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南外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东外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水南镇社区建设办、水西镇民政所、沙河镇民政所、沙石镇民政所。
  3、报名携带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其它相关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0月26日。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章贡区区情、国内时事、计算机软件基本操作、公文写作等,试卷卷面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加分:由区人社局核准,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在笔试卷面分基础上加2分计入笔试成绩,在章贡区政府网站(http://www.zgq.gov.cn)公示加分情况。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9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若最后一名存在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体检,如体检都合格则聘用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相关镇(街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镇(街道)分配至相关社区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待遇为每人每月1500元。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享受社区干部待遇,纳入社区管理。正式聘用的社区干部基本情况名册由镇(街道)报区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备案。
  五、未尽事宜由赣州市章贡区社区干部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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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章贡区民政局
  2017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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