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新余市国土资源局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报名和资格预审地点:江西赣中人才市场1楼招聘大厅(城北竹山路318号,市信访局斜对面)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间和地点:2018年6月2日上午9点,地点见准考证。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新余市国土资源局招聘10名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新余市国土资源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所设置的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待遇
1、窗口岗7名,主要从事窗口服务工作,薪酬158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五险);
2、综合岗2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财会等综合工作,薪酬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五险);
3、技术岗1名,主要从事工程测量等技术工作,薪酬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五险)。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没有参与邪教活动,无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身体残疾、缺陷,无重大疾病;
3、耐心细致、踏实肯干、性格稳重、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熟悉电脑操作、公文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违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它不适宜从事国土工作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1.窗口岗位:男女不限,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18-40周岁(2000年5月1日以前出生,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综合岗: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财会相关专业,年龄18-35周岁(2000年5月1日以前出生,1982年12月以后出生),服务期限不少于两年;
3.技术岗: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测量、土地管理相关专业,年龄18-35周岁(2000年5月1日以前出生,1982年12月以后出生),服务期限不少于两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和资格预审地点:江西赣中人才市场1楼招聘大厅(城北竹山路318号,市信访局斜对面)
3.准考证发放:资格预审通过后,集中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是江西赣中人才市场,领取时间是5月31日14:30—18:00。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余市国土资源局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可网上自行下载填写,也可现场填写,一式2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③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打印);
④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4张。
5.报名咨询电话:6443870、2198800
(二)考试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按岗位数与报考人员数之比至少达到1:3,确定开考。如报考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确定招聘人数后开考。本次考试有2个环节,分别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时间和地点:2018年6月2日上午9点,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同时入闱)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主要了解考生分析、判断、沟通、专业技术能力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计分办法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计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体检与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优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为优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对体检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和考察后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高分到低分征得考生本人意愿予以递补。
5、公示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余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聘用与管理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办字〔2014〕34号)要求,对拟聘用编外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由市赣中人才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市国土资源局正式派遣用工,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五、其它
1.应聘者需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流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2.应聘者在考试期间发生舞弊现象,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本公告由新余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0―665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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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