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省宜春禅都文化博览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9月)

2018-09-06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8江西省宜春禅都文化博览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9月)已公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宜春禅都文化博览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为做大做强宜春禅都文化博览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禅博园有限公司”),根据《宜春禅都文化博览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重组方案》确定的组织机构,宜春禅博园有限公司拟对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法人代表及执行董事

  按照《宜春禅博园有限公司重组方案》要求,经宜春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研究并决定由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易志宏同志任宜春禅博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执行董事。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经 理:1人

  (二)副经理:1人

  (三)讲解员:1人

  总 计:3人。

  三、任职一般要求

  (一)原则上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其它影响应聘的。

  4.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并被列入黑名单的。

  5.其它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四、岗位职责、具体要求及薪资待遇

  除一般要求之外,各岗位的主要职责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经 理:1人

  1.岗位职责:

  (1)提出并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2)主持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打造高效运营团队。

  (6)负责公司对外联络及突发事件处理。

  2.具体要求:

  (1)年龄40岁以内(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以下同上),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内。

  (2)具有3年以上旅游景区(点)经理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和分析能力。

  (4)抗压能力较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较强的创意思维和创新能力。

  3.薪资待遇:年薪10万+(含社保、医保等基本福利)。

  (二)副经理:2人

  1.岗位职责:

  (1)协助经理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2)协助经理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3)协助经理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4)协助经理高效运营管理公司。

  2.具体要求:

  (1)年龄35岁以内,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内。

  (2)具有3年以上旅游景区(点)运营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和分析能力。

  (4)熟悉旅游景区工作流程及相关标准。

  3.薪资待遇:工资不低于5200元/月(含社保、医保等基本福利)。

  (三)讲解员:1人

  (1)岗位职责:

  ①做好景区讲解工作。

  ②负责游客参观途中的安全。

  ③高效完成公务接待工作。

  (2)具体要求:

  ①女性,年龄35岁以内,身高不低于160cm。

  ②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表达能力强,具有亲和力。

  ③持有导游证,具有3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3)薪资待遇:工资不低于3300元/月(含社保、医保等基本福利)。

  五、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 名

  发布招聘公告,可网络或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需填报《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等;(3)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地点:宜春禅博园有限公司

  网络邮箱:yclyjt3259623@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易斌,18679531313

  (二)面 试

  应聘人员请携带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根据成绩的高低确定每个的岗位的最终人选。

  (三)体 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聘 用

  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前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组织实施

  公司成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1、组 长:陈见华

  2、常务副组长:施志敏

  3、副 组 长:易志宏、廖艳莉

  4、成 员:易 斌、林 岗、张 琼、杨秋锦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琼同志兼任。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的人员均实行聘任制,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一聘。首次聘任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薪酬依据企业薪酬制度执行。三年期满后,根据岗位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二)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等情形的,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如果本次招聘的岗位出现空缺,那么该岗位人员的招聘时间延至招聘到合适人选为止。

  (四)本方案由宜春禅博园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 琼,联系电话:0795—3259623,13767587650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十运会路52号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附:报名表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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