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赣州市市直中学招聘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已公布,赣州市市直中学面向高校公开招聘2019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若干名。如果采取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9年1月11日下午5:30;如采取现场报名,仅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5:30。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赣州市市直中学招聘2019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人社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经批准,赣州市市直中学面向高校公开招聘2019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严格考核,宁缺勿滥、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19年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详见《赣州市市直中学招聘2019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29日。
各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①现场报名。凡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推荐表、主要荣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赣州市市直中学招聘2019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到招聘学校报名。
②网上报名:应聘者可下载《赣州市市直中学招聘2019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好后与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推荐表、主要荣誉证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发至招聘学校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
2.报名时间。如果采取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9年1月11日下午5:30;如采取现场报名,仅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5:30。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参加专业测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主要荣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招聘学校专业测试(2019年1月底前完成)
各招聘学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素养,可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招聘学校按照岗位计划,在专业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见习人员名单。
(三)见习(2019年2月中下旬至4月中下旬)
见习人员到招聘学校见习 2 个月。见习期满,招聘学校组织学科专家组进行考核。见习考核合格者进入统一的招聘考核。
(四)招聘考核(2019年7月底8月初)
1.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2.考核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核。
(五)体检
1.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招聘考核结束后,考核成绩等于或高于70分者,确定为合格。考核合格者,方可进行体检。
2.组织体检。根据《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的体检标准,到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政审
由各招聘学校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报考资格等进行全面考察、政审。政审结束后,形成拟聘人员情况的书面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
(七)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者、学位证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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