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吉安市新干县招聘应急救援队员公告

2019-05-07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9江西吉安市新干县招聘应急救援队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22日。地点:新干县消防救援大队一楼办事大厅。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年公开招聘应急救援队员公告

  新干县应急救援大队于2012年依托县公安消防大队正式挂牌成立,大队盐化城中队成立于2014年正式组建,并驻扎大洋洲镇。为了进一步充实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力量,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6名应急救援队员(要求男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年龄及学历:应急救援队员20—30周岁(1989年5月1日-1999年6月1日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退役士兵,具有车船驾驶(汽车B照以上)、机械维修、CAD制图、擒拿格斗、游泳等技术专长或有灭火救援、传媒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条件。(请在报名表注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二、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22日。地点:新干县消防救援大队一楼办事大厅。联系人:刘天翔,联系电话:18279622373办公室电话:0796-2605988。(请工作时间拨打咨询)。

  2、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资格证书以及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到报名地点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也可网上下载表格填好后到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手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考资格。

  3、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将取消或调减计划数。

  (二)体能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100米跑、1500米跑、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2、成绩计算:取各项目的平均分为体能测试总成绩(评分标准见附件2),总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合格者入围进行笔试、面试环节。

  (三)笔试、面试

  对确定入围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70%。考题范围为:消防基本知识、应急维稳知识、基本常识等。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学习室。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30%。面试程序:2分钟进行自我介绍,再由考官进行提问。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入队动机、语言表达、举止仪表、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和应变能力等。如果有机械维修、CAD制图、写作等特长的视情加试。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党委会议室。

  3、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名,将于5日内在新干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政审:深入报考者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报考者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为使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于接受社会监督,招考确定的最终名单将在新干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六)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职责

  (1)扑救盐化城及周边乡镇火灾;(3)承担盐化城及周边乡镇应急救援任务;(4)与消防员共同承担我县地震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5)其他职责。

  (二)管理

  1、专职消防救援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等级消防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

  (5)集中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2、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

  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三)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专职消防救援队员基本工资2300元/月·人,绩效工资400元/月·人,高危行业补助300元/月·人,并购买“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自行承担)。试用期三个月内仅享受基本工资,且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才能领取;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消防工作而被辞退的,不享受任何待遇;

  2、专职消防救援队员在大洋洲镇县应急救援大队盐化城中队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新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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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干县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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