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赣州市南康区面向区外公开考选24名区直单位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7月13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笔试主要测试参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纪检监察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其它区直单位工作人员笔试主要测试参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备考的考生可结合2019年江西事业单位课程复习,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江西赣州市南康区面向区外公开考选24名区直单位公务员公告
为突出打好六大攻坚战,推进南康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区外公开考选24名区直单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计划数
此次考选公务员24个计划数,其中区纪委监委10个,其它区直单位14个(具体考选职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
二、公开考选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考选对象范围
(1)江西省内南康区外2019年6月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江西省内南康区外2019年6月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现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并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进入机关单位满2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7月13日)。
3、近三年(2016-2018)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详见各考选职位具体要求,职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考选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大专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大专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学历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及各级党校学习所获学历,且高于最低学历条件的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的,则研究生的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学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考选职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考选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年龄、服务年限、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7月13日。如最大年龄要求35周岁,即1984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与所报考单位在职人员无需要回避的情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2014年7月13日以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考选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考选公告
考选公告由区考选领导小组在南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kjx.gov.cn/)、南康区党务公开网(http://www.nkdw.gov.cn/)、南康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khrss)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同时报考2个或2个以上职位的,报名无效。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赣州市南康区公开招考。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3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 赣州市南康区天马山大道人社大楼101室。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并贯穿于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如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职位条件不符,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考选资格。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1寸照片4张(2张贴在报名表,另交2张做准考证),填好的《赣州市南康区2019年面向区外公开考选区直单位公务员报名表》(2份,格式见附件2);
(3)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考选的证明;
(4)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本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7)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4、年度考核加分:依据2016、2017、2018三年的年度考核结果,每评一次优秀加1分。
年度考核加分情况由区考选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公布笔试成绩时,将一并公示加分情况。年度考核加分情况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开考比例。公开考选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选职位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考选计划。
6、改报。在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南康区党务公开网、南康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公告调减或取消的职位。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职位,已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改报到符合本人条件的其它职位,采取现场改报的方式进行,如本人不能前来,可委托他人改报,委托人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到现场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时间:另行通知,改报地址: 赣州市南康区天马山大道人社大楼101室。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与其它区直单位工作人员分开出题。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笔试主要测试参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纪检监察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其它区直单位工作人员笔试主要测试参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加年度考核加分的得分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如某职位报名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来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等个人原因致某职位考选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加年度考核加分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使考选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考选计划不核减。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与年度考核加分之和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方式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区纪委监委考选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职位按考选人数增加2人确定差额体检与考察对象,考选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职位按考选人数增加1人确定差额体检与考察对象;其它区直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按照考选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
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两场考试,且无违规违纪行为成绩方为有效。如职位参加面试的人数与考选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考选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1、体检。组织体检对象到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公开考选资格。
因本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公开考选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由区考选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注: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职位考试总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相关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3、对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已确定为拟公开考选对象后放弃公开考选资格、考生被举报不符合公开考选条件经查属实被取消公开考选资格等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确定拟公开考选人员
考察结束后,分类确定拟公开考选人员。区纪委监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拟定公开考选人员名单、其它区直单位按考察合格者拟定公开考选人员名单,并报区考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公示
拟公开考选人员名单在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南康区党务公开网、南康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八)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调档审核合格的,由区委组织部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若考生现为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考选后只保留相应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与职级按新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服务年限
本次考选人员一经录用,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得调出我区或参加区外考选。
四、本公告由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7-6608506
附件1:赣州市南康区2019年面向区外公开考选区直单位公务员职位表
2:赣州市南康区2019年面向区外公开考选区直单位公务员报名表
3:赣州市南康区2019年面向区外公开考选区直单位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赣州市南康区2019年面向区外公开考选区直单位公务员报考指南
赣州市南康区2019年面向区外公开考选区直单位公务员领导小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