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浔阳区政务服务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16(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浔阳区政务服务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4人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浔阳区政府同意,浔阳区政务服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窗口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职责
(一)计划招聘4名“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无差别综合受理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
1、热情接待办事群众,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窗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统一受理窗口业务,负责申请材料收件把关;
3、负责受理申请材料的收件登记、打印回执;
4、负责通知申请人补交材料和缴交税费等手续。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或涉嫌刑事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因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
三、资格条件
(一)年龄:32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二)学历: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国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综合素质: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思维敏捷,思想品貌端正,性格活泼开朗,无不良行为记录,爱岗敬业,处事应变能力强,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半年内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二寸四张)。
(三)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16(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四)报名地点:浔阳区政务服务局(浔阳区庐峰东路36号浔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2— 8986110 或8500036。
(五)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本人有关材料。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相关事宜及后续各项工作可查询中国浔阳网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xunyang.gov.cn)。
(六)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100分):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包含人机对话,现场评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分值的70%。
2、面试(100分):根据笔试得分高低,按本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内容:结构化试题,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分值30%。
3.成绩合成: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70%和面试成绩的30%合成,并按成绩得分高低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如遇分数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
4.资格复审:对入闱体检考生按报考条件再次进行复审。对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区政务服务局组织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如遇考生体检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缺额数1:1比例,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综合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在中国浔阳网(http://www.xunya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签订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含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进行续签。
1.试用期1800元/月,正式录用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0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聘用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区财政负担。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相关事项及要求:
1、监督、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 0792-8239834;
区政务服务局:0792-8500036 或8986110。
本公告由浔阳区政务服务局负责解释。
浔阳区政务服务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