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南昌县乡镇敬老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3名)

2020-07-10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2020江西南昌县乡镇敬老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3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7月22日(上班时间)。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南昌县乡镇敬老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工作,切实落实省、市民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赣民发[2011]20号)文件精神,拟对全县敬老院部分空缺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人品正派,有奉献精神,对老人有爱心、孝心,热爱敬老院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岗位还需具备初级会计资格证或会计类专业毕业生。
 
  3.年龄要求:女性35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9日后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即1974年7月9日后出生)。
 
  4.限南昌县户籍。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4)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6)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7)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7月22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或新版社保卡)、户口本、毕业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随同《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1下载打印并填写)纸质版2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初审;
 
  ②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张;
 
  ③报名时需缴纳考试费50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开考比例为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会计和院长岗位需分别达到所有会计或院长岗位正常录取人员的最低分数或平均分,方可入围)。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网上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常识、综合写作管理、经济、人文科技、道德建设等常识,以及国情省况县情、时政热点。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限90分钟。
 
  (三)体检、政审
 
  1.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的依次按先学历高低、后毕业时间先后、再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结论不合格需复检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5.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6.体检、政审由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
 
  本次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定编定岗不定人,在此岗位方才享受此待遇。考核期1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和试用期工资,合同期采取五年一聘(每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县人社局鉴证。聘用人员的退休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工资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在聘期内的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国家规定的同等岗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半年。
 
  2.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城镇企业职工“五险”,个人负担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其它福利待遇由乡镇按同类工作人员核发,并由所在乡镇财政承担。聘用人员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管理。
 
  六、其他
 
  1.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85712813。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人事考试”、“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信息→公告公示”(http://www.ncx.gov.cn/xrsj/)网站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通知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南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人社局85712813;县民政局85711052。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县民政局
 
  2020年7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ncx.gov.cn/doc/2020/07/09/432262.shtml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