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南昌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公告(2名)已公布,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南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落实市委办公厅洪办发电[2018]50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具体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2人;其中,泾口执法辅助员1人(岗位代码2007501),三江执法辅助员1人(岗位代码2007502)。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愿意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技能条件,具有法律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二)年龄计算方式: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14日(含)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5)曾被开除公职的;(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7)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8)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7月22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时需提供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随同《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附件1并填写完整)2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贴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张。报名时还需缴纳考试费50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岗位。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网上的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常识、综合写作管理、经济、人文科技、道德建设等常识,以及国情省况县情、时政热点。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限90分钟。
(三)选岗: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等额挑选岗位(分数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工作时间长短确定),放弃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1.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的依次按先学历高低、后毕业时间先后、再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结论不合格需复检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5.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6、体检、政审由县人社局、司法局共同组织。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考核期为1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劳动监察局鉴证,聘用人员实行三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1个月期间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人均年薪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及城镇企业职工“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六、其他
1.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85712813。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
5.招聘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人事考试”、“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信息→公告公示”(http://www.ncx.gov.cn/xrsj/)网站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通知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南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人社局85712813(咨询招考、报名等事宜),县司法局85700196(咨询工作、待遇等事宜)。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县司法局
2020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ncx.gov.cn/doc/2020/07/14/4326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