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公告(26名)

2020-08-17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2020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公告(26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多渠道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充实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根据《赣州市2020年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开发实施方案》(赣市人社[2020]115号)的通知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江西籍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服务专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以下简称专岗)26人。
 
  二、岗位设置
 
  以专岗的形式安排在乡(镇、街道、管理处)、村面向农村基层群众,从事公共就业岗位、社会保险岗位、就业扶贫岗位、财政岗位等相关公共服务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江西籍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应届高校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经资格审查工作组认定不符合条件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1.名额分配
 
  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2.组织报名
 
  采取全区集中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4105办公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69号)。咨询电话:0797-8373087。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1张;
 
  ②《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考试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
 
  ③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其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公开招聘专岗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取消)岗位计划数。岗位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被取消的,允许该岗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于2020年 8月18日(下午3:00-5:00)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410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4.组织笔试
 
  笔试采取全区集中统一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9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组织体检
 
  区人社局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由区人社局牵头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7.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工资福利
 
  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我区村定工干部工资标准约31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区财政负担,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其中符合公益性岗位补助规定的,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予以补贴,其他支出由区财政统筹解决。乡镇每月5日前需将当月聘用人员工资相关资金申请表报区人社局汇总审核后,上报区财政局复核,按有关规定及时发放。
 
  (2)聘用人员管理
 
  ①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自聘用之日起即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由区人社部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专岗人员工作所在乡镇应配合区人社部门开展专岗人员的日常业务考核及用人管理工作,基层公共服务专岗要专门从事专岗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待遇与正式录用待遇相同。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区人社局可立即解除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后,次月起停发聘用人员工资。
 
  ②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依法依规行使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聘用人员遵规守纪、服从管理、积极工作,鼓励聘用人员参加我区公务员录用、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等考试。
 
  附件: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0797rs.com/news/14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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