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应急管理部档案馆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1名)

2021-05-06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应急管理部档案馆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1名)公布,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8日24时止,以收到邮件日期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应急管理部档案馆2021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应急管理部档案馆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是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应急管理部机关档案,监督、指导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管理安全监管和煤炭工业档案,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应急管理部档案馆机关管理部专业技术岗位1人。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品行,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应急管理档案工作。
 
  (二)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专业京外生源应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即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8日24时止,以收到邮件日期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及要求。应聘人员请填写《应急部档案馆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除个人基本情况外,还应准确填写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如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部所属单位担任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准确填写。
 
  请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公章)、个人荣誉证书、发表论文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jbdagjianli@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人员姓名+生源地+所学专业,例如:“张三+山东+档案学”。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只接受网上报名,恕不接受直接来访、电话、信函等其他报名形式。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开考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基本能力素质、档案工作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任何形式的参考资料。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查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以及行为举止、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分别占60%和40%。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中央和国家机构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学科成绩和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应急管理部档案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另行告知。
 
  (四)应聘人员应对应聘时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10-64463392、64463968;
 
  纪检监督部门电话:010—64463866;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应急管理部档案馆
 
  2021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4/t20210425_413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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