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食堂管理,现安福县机关事务中心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派遣制聘用人员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聘用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熟悉员工食堂管理工作和办公软件操作,工作认真细致;
4.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规则意识。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和人数:机关食堂监管员1名。
2.岗位职责:负责食堂监管工作,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符合餐饮业各项规范要求;协调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用餐,收集干部职工意见建议,提高干部职工用餐满意度。
3.资格条件: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熟悉食堂管理工作和办公软件操作,工作认真细致,服务心、责任心强,有一定食堂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3日(截止6月23日下午5:00)。应聘者需按要求填写《安福县机关事务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afwfgs@126.com(联系人:彭先生,电话:1356075988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试聘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用人单位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用。
(三)体检
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安福县万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
对体检前后,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安福县万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约不少于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现有违规、违纪等行为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
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900元,餐补220元/月,六节总福利600元,降温费400元,年底根据绩效考核奖励一个月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缴纳社保。
对于经公示聘用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岗,逾期不到岗,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安福县机关事务中心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2021年6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afx.gov.cn/art/2021/6/18/art_52030_3424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