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上级促进就业创业有关政策要求,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县各见习基地征集了329人见习岗位计划,现将本年度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条件
(一)?未参加过见习的16-24岁失业青年及离校2年内(即:2020届、2021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申请参加见习时处于失业状态(即进行失业登记),不管其是否有就业经历,均可参加见习。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拟报名见习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四)身心健康。
二、见习岗位
详见《大余县2021年度招收青年见习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收程序
自本公告发布起开始报名(节假日除外,本次提供见习岗位计划的有效期到2022年6月30日,招满为止,空岗可补)。
1.填表申请:请符合上述见习条件且有意愿参加见习的人员自行下载《大余县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附件2),并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信息。
2.资格审查:请携带填好个人信息的《大余县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前往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余西街建设路146号)办理失业登记并进行见习资格审查。
3.双向选择: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电话咨询或前往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了解最新见习岗位招收情况,也可直接按照岗位汇总表内单位信息自行联系,前往有空缺见习岗位的意向见习单位进行会面,如见习基地(单位)与意向见习生达成见习意向后,即可约定见习开始时间并签订《见习协议》。如未达成见习意向,见习生可重新选择见习单位。
4.确定见习:达成见习意向后,见习基地(单位)应与见习青年约定开始见习时间,并按照见习约定时间起始日期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签订的协议书应明确:(1)见习期限和岗位;(2)见习期生活费(不低于公告对应岗位标准)、人身意外保险等待遇(保单号填入对应空白处);(3)见习岗位职责;(4)见习学员应遵守的纪律等。
5.鉴证备案:确定见习签订协议后,请见习基地(单位)携带已招收见习人员的《大余县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证)、投保见习综合保险保单复印件各一份及签订好的《大余县青年职业见习协议书》(协议书须正反页打印在同一纸上)一式三份到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对见习协议进行鉴证并备案。
四、有关政策
(一)见习管理
1.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2.见习期间,用人单位在见习协议期内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关系;见习生出现违规并拒不改正者,将取消其见习的资格。
3.见习期满,用人单位应为见习生出具《大余县职业见习学员鉴定表》,此表可作为其实践锻炼经历和工作经历证明。
(二)见习待遇
1.见习单位按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给见习生见习期间生活费。
2.见习单位为见习生购买见习综合保险(300元/人)。
3.见习基地(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对确有留用需求的见习生可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鼓励有空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见习基地优先从见习期满鉴定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见习基地(单位)为县内企业的,对见习期满鉴定合格人员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鼓励见习生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三支一扶”招募考试及学历进修、创业培训等有利于见习生成长和就业的活动,用人单位应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假期。
联系方式:
政策岗位咨询:大余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县公务写字楼4楼东侧),咨询电话:18970145617。
失业登记办理:大余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余西街建设路146号),咨询电话:7237023。
附件:
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jxdy.gov.cn/dyxzf/c104372/202107/177ffcbfe43d4397899041e8727f089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