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是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建设,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健康宣传,12320卫生热线等工作,利用各类卫生健康与新闻媒体资源,面向大众开展卫生健康政策、科普宣传及组织健康传播活动,承担全省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健康新闻宣传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承办“健康江西”客户端、《江西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健康江西”官方抖音号、《健康江西》杂志、《健康江西》电视栏目等,为省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条件见下表: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1
|
爱国卫生
|
1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1004)、公共卫生专业(1053)、中国语言文学专业(050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本科为预防医学专业(100401K)、中国语言文学专业(0501),须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
2
|
健康评价
|
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100401),卫生毒理学专业(100405),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本科为预防医学专业(100401K),须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有工作经历应聘者涉及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为止;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复印、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流水)和工作经历证明。
4.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2021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报考时提供院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否则不予聘用。
7.报名人员应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及专业代码,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11日
(二)报名材料:应聘材料包含1、报名表(附件1);2、应聘承诺书(附件2);3、身份证复印件;4、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复印件;5、本科及硕士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21年毕业生硕士阶段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成绩单);6、两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7、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8、职称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报名材料(扫描件或图片)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631109575@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有疑问联系李老师,联系电话:0791-86253157 手机:18779161658。
四、资格审查
(一)笔试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持考试报名表、应聘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办公室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考核。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招聘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并上报有关部门录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招聘工作要求,按照南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提示(第169号)规定,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赣通码完整页面截图(方法:微信搜索“赣通码”,进入小程序,申领赣通码,完善个人信息生成个人健康码)。
2.现场资格审核日前,本人近14天旅居史完整页面截图并打印(可编辑短信“CXMYD”发送至手机运营商查询)。
3.对21天内已来(返)昌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施“14+7”,即需提供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证明,以及隔离结束时和健康监测期满后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隔离时间以最后一次离开高风险地区之日计算。
4.对14天内来自其他报告本地聚集性疫情地区的来(返)昌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即须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的证明,以及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的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单。
5.对14天内来自国内低风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返)昌人员,但其旅居的设区市(州、盟、地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高风险地区的,或其旅居的县(市、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中风险地区的,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材料(证件原件除外)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考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1、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为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以及与业务相关的专业素养能力等。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在75分(含75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二)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如超过3:1(含3:1)的比例,则先进行笔试,取前3名进入面试(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以综合成绩排名,聘用总分最高者,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则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江西健康促进”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告。各考生需自行登录该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公告并按时前来办理相关事宜,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四)考试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江西健康促进”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收社会监督。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标准。
(二)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三)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有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253157
点击下载>>>
文章来源:http://rst.jiangxi.gov.cn/art/2021/7/28/art_47831_3496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