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高技术中心”)是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和国家确定的首批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主要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中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项目管理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过程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国家重点实验室规划布局、运行体制机制等研究,承担推动相关领域及国家重点实验室相关国际和对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科技计划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科技计划管理专业技术岗位5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落户政策的2021年出站博士后。
3.具有理学(专业代码07)、工学(专业代码08)、管理学(专业代码12)专业背景,专业可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熟悉相关领域技术发展趋势。
4.具有科研经历或从事过科技管理相关工作,或从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具有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和撰写较高水平研究报告与工作报告的能力。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9月10日17:00前将应聘材料(包括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电子版材料)及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gkzp@htrdc.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手机号码”。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考试时间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科技部网站及高技术中心网站上公布。
3.考试(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1:5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低于60分(含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综合能力、沟通协调、口头表达和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将在科技部网站和高技术中心网站上公布。如因疫情原因,笔试、面试可采取线上方式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1:1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依成绩递补。如需递补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www.mohrss.gov.cn)、科技部网站(www.most.cn)和高技术中心网站(www.htrdc.com)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同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完成公开招聘有关工作,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如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请及时查看科技部、高技术中心网站,掌握资格审查结果、考试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核或笔、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5.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阳 马玲
电 话:010-68339089
电子邮箱:gkzp@htrdc.com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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