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返乡回村贡献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优化村居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和能力,结合紫湖镇实际,经紫湖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选聘全日制大学毕业生返乡回村工作,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指导原则此次“回村任职大学生”选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坚持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测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的“五个公开”原则。岗位名额2022年第一批“回村任职大学生”选聘工作涵盖紫湖村、凤叶村、建设村、川桥村、程村村、大举村共6个村,共计划选聘优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6名。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一般限报本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成长地或居住地岗位,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在本镇或者附近乡镇统筹。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热爱村基层工作,有扎根基层发展意愿;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5.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应用现代办公软件。存在“十不选”负面清单所列情况人员不得参加回村任职大学生选聘:1. 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合格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政策待遇(一)落实报酬待遇。全日制大专、本科、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分别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待遇的90%、95%、100%发放报酬;合同期满再续聘的,均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待遇的100%发放报酬。回村任职大学生报酬实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工作报酬发放机制。按规定为回村任职大学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回村任职大学生若担任村“两委”成员,继续兼任党建文化宣传员和扶贫信息员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工作报酬,且待遇保障渠道不变。
(二)强化政治激励。根据上级政策精神,对任职满3年且表现优秀的在岗回村大学生,同时符合乡镇(街道)事业编人员定向招聘条件的,予以优先推荐。
(三)优先组织培养。回村任职大学生表现优秀且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优先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研究生是党员的,推荐作为党组织副书记人选,不是党员的,推荐作为村委会副主任人选。
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9日—2022年2月28日;
(2)报名地点:紫湖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4)联系人: 林亦俊:13755323588;
2.报名需携带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4)《“回村任职大学生”自荐表》2份;
(二)考试
镇党委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笔试采取简答和现场写作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笔试分100分,占权重50%,面试100分,占权重50%。
(三)联审及考察
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名,按照1:1比例,成绩排名前6名的考生进入联审和考察环节(末位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联审和考察)。联审需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考察由镇党委组织,派专人到所在村及其家庭,根据党员群众反映、村“两委”干部评价、家风家规等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多方面综合考察。根据面试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镇党委将通过会议集体研究确定选聘任职人选和无人报考村的调剂人选。
(四)聘用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众号“紫湖风情”、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五)到岗
公示结束后,由紫湖镇政府委托第三方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备案并上岗。原则上竞职成功人员回到户籍所在村任职,其他人员按照调剂意愿由党政办协调安排所驻村。党政办根据任职表现与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第一次签订合同后试用期为2个月。
其他事项: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紫湖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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