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宜春市统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计员1名(专业不限);文员1名(专业不限),需要加班。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者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3.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待遇
1.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加绩效等,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综合年总收入5万元左右。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报名者须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个人征信、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22年4月18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到市统计局秘书科(宜阳大厦中座833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笔试面试。由市统计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初定4月26日),其中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两项合计进行综合排名。
3.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5-—3272490。
五、聘用
如体检、政审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合同及管理
1.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到我局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七、其他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应聘人员在考核中应当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笔试面试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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