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我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科专业:公共管理与服务、新闻传播、财经商贸;本科专业:法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
3、需要经常深入一线调查,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4)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10日?9:00—17:30(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浔阳区庐峰东路中段38号劳动力市场三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等方式报名,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1:3?,方可开考,如不足1:3规定开考比例的,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四)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网上下载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4)《浔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表);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浔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报名材料,并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如出现报名信息错误、遗漏、电话联系不畅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
(五)笔试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于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后发放。
《准考证》领取地点和时间:浔阳区庐峰东路中段38号浔阳区劳动力市场三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考试录用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报名人数少于20人(含20人)时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报名人数超过20人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参加考试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时,如出现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导致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招聘人数,则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5分,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
1.体检项目及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2、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及具体事项详见体检公告。
六、公示
考试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浔阳网(网址:http://www.xunya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聘,期满考核合格,进行续聘。若经考试、考察、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放弃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从已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薪资待遇:转正后月薪26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工会福利、年终考核发放绩效奖金等。
八、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根据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九、咨询电话
浔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792-8226036
本次招聘由浔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
浔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2年5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xunyang.gov.cn/zwzx/gggs/202205/t20220531_5509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