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社区治理能力,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经研究,现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35人。
二、招聘条件
(一) 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基层工作,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优先;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有社区工作者证和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电脑办公,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限于都县户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4日以后出生);有半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学历可放宽至在职教育大专学历及在读,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即198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3.被认定为“村霸”或涉黑涉恶等人员的;
4.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终结的;
6.违法乱纪,煽动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鼓动或纵容直系亲属长期无理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设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从事社区工作者的;
9.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所受处分影响期的;
10.被各乡(镇)辞退、解聘、罢免的村(社区)干部;
11.现役军人;
12.全日制教育在校生;
13.公告发布之日,已在于都县村(社区)定补干部职数内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有序”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两场考试,且无违规违纪行为,成绩方为有效。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比50%)与面试成绩(占比5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之和来计算。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以及其它任何方式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5日-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贡江镇长龙路22号,进门右侧2楼203办公室)
联系人:谢锋(手机号码:13576748081)、钟桂林(手机号码:18296781055)。
3.报名需携带资料: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毕业证及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填写好的《2022年于都县城市社区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要附后)纸质稿和电子稿,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3张。
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2:1,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并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二) 考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内容为计算机软件基本操作、公文写作。笔试总分100分,其中计算机软件基本操作50分、公文写作50分。
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7月20日-7月22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3日。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按照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加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加分:有社区工作经验的或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总成绩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总成绩加1.5分。按其取得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三) 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有6个月以上社区工作经验者>中共党员>学历较高者>面试分较高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品德、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自行前往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经查属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本届社区干部任期期满止,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待遇为每月1896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享受社区一般定补干部待遇,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由于都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于都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做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3.本公告通过于都县人民政府网、贡江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同时,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
1.于都县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2. 2022年于都县城区城市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于都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yudu.gov.cn/yudu/tzgg/202207/4defed2a050a4433a433df64820421b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