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社会治理工作,做实做细网格工作,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县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48名。
二、资格条件及加分项
(一)本人、配偶或父母具有婺源县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要求18-40周岁(在1982年10月31日-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城区乡镇(街道)现有自行招聘的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退役军人、持证社工、或具有1年以上网格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行政服务窗口工作经验,经鉴定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在1977年10月31日-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教育、函授等各类成人教育);城区乡镇(街道)现有自行招聘的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可放宽为高中(职高、中专)以上学历,但需在一年之内自行报考在职大专学历,进行学历提升;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word、excel等)。
(四)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忠于职守。
(五)政治思想品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纹身,政审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3.有吸毒行为的;4.存在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组织传销、组织或强迫卖淫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5.参加过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6.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7.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的;8.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行为的;9.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10.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11.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12.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13.近三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14.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六)加分项: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笔试加1分,面试加0.4分;2.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笔试加1分,面试加0.4;3.具有1年以上网格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行政服务窗口工作经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笔试加1分,面试加0.4(此项只统计一次,不累计加分)。
三、岗位职责
负责开展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具体从事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采集基础信息、联络社情民意、服务特殊人群、调解矛盾纠纷、巡查网格治安、物业管理等;完成乡镇(街道)党(工)委及社区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考试,县级联审、体检和档案审核,公示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上午8:00到下午17:00。初定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上午8:00到下午17:00。初定笔试时间:2022年11月20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县民政局一楼大厅。
3.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2022年婺源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1份)、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持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4.因特殊原因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将上述报名材料发送至378129432@qq.com邮箱进行网上报名。联系人:胡志江,联系电话:0793-7363692
5.资格初审:报名后,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笔试和考核人员名单。
(二)笔试和考核
笔试按照岗位和考生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遇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基本办公软件操作及写作等,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城区乡镇(街道)现有自行招聘的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经社区党组织推荐、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统一考核后免笔试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闱)和城区乡镇(街道)现有自行招聘的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
(四)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情况,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县级联审
按照考生最终成绩排名和本次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优先取城区乡镇(街道)现有自行招聘的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如均非城区乡镇(街道)现有自行招聘的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则取笔试高分者,如笔试成绩还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开展县级联审,充分征求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委信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的意见。如有影响列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资格的,取消该考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体检、考察
联审结束后,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名单在魅力婺源、先锋婺源、醉美乡村最美民政等官方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经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1年1签,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薪酬待遇按《关于加强婺源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婺民字〔2022〕9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社区工作者一般工作人员1级“基本报酬+绩效报酬”为3031元。试用期内的社区工作者只发放基本报酬2273元。
六、退出机制
对存在下列8种情形之一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经研判后不适合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程序依法依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不予续聘:(1)违纪违法或严重违反社区工作规章制度的;(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连续2次年度考核排在后5位的;(3)连续两年在辖区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多数居民不满意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工作严重失职、渎职或徇私舞弊,给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6)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7)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8)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
七、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由婺源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三)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招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应聘人员均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可参加。
(四)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状况。报考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实施方案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如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通过魅力婺源、先锋婺源、醉美乡村最美民政等官方媒体另行公告通知。
婺源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wuyuan.com/ygzw/gonggao/2022-11-03/60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