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效整合各方力量、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推动高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60人,分为三个岗位。
综合岗(一):岗位代码101001001,招聘24人;
综合岗(二):岗位代码101001002,招聘24人;
综合岗(三):岗位代码101001003,招聘12人;
上述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岗位数。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党校学历须发证单位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在社区干满2-3届且现仍在社区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获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
3.专业及其他条件
综合岗(一):限男性,专业不限,招聘24人;
综合岗(二):限女性,专业不限,招聘24人;
综合岗(三):限医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药剂类、公共卫生类等医护相关专业,招聘12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或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非法宗教与邪教的参与者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加分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江西人才招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11月7日9:00至11月15日至16:00。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网站为“抚州人才招聘网”(www.fzrczpw.com)。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 网上注册报名。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职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规格、清晰度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考生报考前要慎重选择,挑选符合自身条件和个人发展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电话附后)。有报考条件款中所列不具备报考资格者,不得报考。对因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协助他人考试,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录期限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名考生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后,待工作人员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于2022年11月7日10:00至11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共二科,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合为一张试卷,报名费为10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考职位的所有考试科目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考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由第三方命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笔面试时间的,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本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如报考人员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
1.优惠加分
(1)中共正式党员笔试、面试各加1分;
(2)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区工作师资格笔试、面试各加1分;
(3)高新区现职社区退役军人专干笔试、面试各加1分。
以上优惠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考生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并于11月11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抚州高新区职工之家八楼,联系电话:0794-7069256、0794-7069071 ),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加分,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加分;享受面试加分者需笔试入围。
2.笔试
(1)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1月16日10:00至2022年11月18日17:00。
(5)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优惠加分
3.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优惠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招聘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魅力抚州高新公众号上公布。
4.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和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面试入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证明、社区工作人员当选证书等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4张以及报名表。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5.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围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围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和优惠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围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6.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工作由第三方组织实施。
(3)面试总分为100分。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5)若此次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参照《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操作手册(试行)》(赣人社发〔2010〕6号)要求,“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各面试小组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各面试小组2个最高、2个最低分。”因此,该职位面试考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面试最后得分在“魅力抚州高新公众号、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上公布。
(6)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面试优惠加分
7.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政治面貌(中国共产党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学历层次、政治面貌条件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经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本次招聘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正式聘用的考生,服从组织安排到所需社区,与所在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规定进行管理,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聘用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职位报酬
按照抚州市委组织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家单位《关于规范市中心城区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及相关待遇的通知》(抚组字〔2019〕29号)及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执法局等6家单位《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抚高新党群字〔2022〕54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
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考生,纳入高新区社区人才储备库,在未来2年内有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流失,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经体检、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
六、防疫事项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考生自我防护意识,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此次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考生应主动加强防疫知识学习,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合理安排个人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集,避免跨区域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勤洗手、多通风,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
2.考前7天起,所有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做好健康监测。考生应认真阅知、如实填写、郑重签署《2022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附后、以下简称《承诺书》),于笔试当天带到考点,在身份核验环节将填写完整的《承诺书》交予监考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3.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考。考前7天内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情况的考生,须于考前72小时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且第2次核酸检测应在考前24小时内),并携带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考。
4.对来抚考试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实行静态(静默、强化等)管理的区域、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的考生应提前了解我市防疫政策,通过抚州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入抚人员(车辆)申报”登记信息,按要求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单位、酒店等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5.省内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和我市疫情情况,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时间入抚。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实行静态(静默、强化等)管理的区域、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等地旅居史的来(返)抚人员,须自离开低风险区之日起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即“三天两检”,两次检测须间隔24小时)等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请考生熟知高中低风险区定义,详见文末)
6.考生应及时申领“赣通码”。“赣通码”为黄码的考生,应尽快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等要求,并通过相关平台进行申诉,以便尽早转为绿码。
7.考试当日,考生须考前90分钟到达考点(因防疫查验要求,请考生务必提前达到考点,以免错过考试时间),凭二代居民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疫情防控承诺书等材料,自觉接受身份核验。考生入场须扫“场所码”(严禁以“亮码”代替“扫码”,严禁以他人“健康码”代替本人“健康码”),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按公告第3点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接受体温检测(<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8.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考生进出考点、考场和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9.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参考证件的。
(2)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未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完整填写或无本人签名的《承诺书》的。
(3)考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
(4)考试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区或实行静态(静默、强化等)管理的区域等旅居史的,且自离开风险区之日起未完成“3天2检”的。
(5)考试前48小时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不能排除阳性感染者的。
(6)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37.3℃,在临时医学观察点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并经综合研判评估不具备考试条件的。
(7)被判定为新冠相关病例(确诊、疑似)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涉疫重点人员,尚在
救治或医学隔离观察等管控期内的。
(8)经现场专家评估后认为不适合参加考试的。
10.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经评估后具备条件继续完成考试的,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参考,考试时间不补;不具备条件继续完成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身体出现上述异常状况的考生应于考试结束当天,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
11.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在考点入口处滞留、聚集。
12.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如实填写《承诺书》。
13.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此次考试疫情防控举措将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我省和我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考生应持续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抚州发布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公告信息,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15.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后7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
(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中风险区。将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为低风险区。流入地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3 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即三天两检,两次检测须间隔24小时)的防控措施。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流入地完成“三天两检”措施前,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94-7069199;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0794-7069078;监督电话:抚州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794-7060110。
附件:2022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
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5日
文章来源:http://gxq.jxfz.gov.cn/art/2022/11/5/art_8334_3912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