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将袁州打造成人才友好型城市,根据需求,袁州区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大学本科起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2017年以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国(境)外高校毕业,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硕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专业参照《学科专业目录》(具体见下方二维码);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二级学科)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三级学科的专业均可报考;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报考人员可选择引才岗位中相近专业报考,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比对专业课程设置等方式,综合研判认定;
6.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
3.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4.2020年以来,入闱我区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7.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引才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需前往我区,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交通食宿补贴。
2.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引进人才无住房需租房的,享受一年期600元/月标准的住宿补贴。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9:00至11月16日18:00。
2.报名结果查询时间:2022年11月7日11:00至11月17日16:00。
3.报名网站: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注: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国(境)外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明的报考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引才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引进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引进。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用人单位对相关岗位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袁州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查询现场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资格复审结束后一般在一周内组织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侧重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专业技术或技能水平。
本次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才考试无关。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引进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在“袁州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因在考察中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以递补。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期间,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以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袁州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引进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认证证书的,不予聘用。
引进人员按规定程序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咨询联系方式
引才工作有关事宜(含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内容)请关注“袁州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0795-322790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yzq.gov.cn/yzqrmzf/gggs/202211/e3cdf8136594452b906a8eff7c06793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