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下半年宜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22年下半年宜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2022年下半年宜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实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公开招聘岗位数为5个及以下的,按公开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公开招聘岗位数为6个及以上的,按公开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确定入结构化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笔试成绩可入围面试的最低分数线)是两科笔试总分不得低于50分,宜春市少年体校岗位笔试总分不得低于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具体入围结构化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26日(8:30-12:00;14:30-17:30)。入围考生须按时间安排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2.资格审查地点:资格审查实行属地管理,报考县(市、区)岗位的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直岗位(生态环境局和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市、区)岗位)的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宜春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市直(含生态环境局和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市、区)岗位):宜春市人社局901室(宜阳大厦中座9楼),0795-3271152;
(2)袁州区:袁州大厦二楼0210室,0795-3588535;
(3)樟树市:樟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0795-7362601;
(4)靖安县:靖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0795-4650892;
(5)奉新县: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0795-7188962;
(6)高安市:高安市瑞阳新区东区市人社局二楼会议室,0795-5281701;
(7)上高县:上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0795-2528023;
(8)宜丰县: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宜丰县永和东大道与渊明南大道交汇转角处),0795-2990771、2765339;
(9)铜鼓县:铜鼓县行政大楼附属楼1楼培训室,15297951100;
(10)万载县:万载县迎宾大道人社局五楼520室,0795-8821570。
三、资格审查要求
请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2.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2020年或2021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5.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6.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自备口罩等防疫用品,考生入场必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另外,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入(返)宜“落地检”等防控措施);查验本人“赣通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2.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4)健康码显示为红码的人员;
(5)7天内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三天两检”人员;
(6)健康码黄码、现场测量体温异常(两次测量体温超过37.3℃)。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当天无法到达资格审查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注意事项
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专业面试和试讲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境外。
3.面试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zhangshu.gov.cn/zssrmzf/gsgg07/202211/305536651bde45f2be943c6f485a55c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