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强化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做实做细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有效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62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户籍在于都县或常住在于都县城区(含城中村)1年以上的于都常住人员(提供房产证明、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吃苦耐劳,无私奉献,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2月10日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有1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4.大专以上学历(需在公告发布前取得学历证书),专业不限。
5.退伍军人、军烈属、消防应急、具有医学背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人员,以及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公告发布之日,已在于都县乡镇机关和村(社区)专职岗位工作的人员,须征得所在乡镇同意并开具证明,方可报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3.被认定为“村霸”或涉黑涉恶等人员的;
4.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终结的;
6.违法乱纪,煽动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鼓动或纵容直系亲属长期无理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设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从事社区工作者的;
9.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所受处分影响期的;
10.被乡镇辞退、解聘、罢免的村(社区)干部;
11.现役军人;
12.全日制教育在校生;
13.公告发布之日,已在于都县村(社区)定补干部职数内的人员;
1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以及其它方式报名,免收考生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 日—1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于都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于都县贡江镇长龙路22号,进门右侧2楼203办公室)
联系人:钟桂林(手机号码:18296781055);邹灵(手机号码:18046866261)
3.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毕业证及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填写好的《2022年于都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稿和电子稿,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3张。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为1.5: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二)面试
本次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社区工作、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面试时间:2022年12月17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由城市社区党工委负责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品德、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同时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等部门意见。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自行前往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城市社区党工委根据岗位需要,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在社区网格担任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或劳务派遣用工,并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城市社区对拟聘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备案。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城市社区岗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五、薪酬待遇
专职网格员试用期工资1896元/月,试用期满后按照社区工作者“三岗十一级”薪酬体系发放,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考生面试期间的安全、交通问题等自行负责,面试考生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
2.面试工作中,若因组织方特定原因延误面试时间,延误时间相应顺延。
3.招聘工作由于都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于都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于都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yudu.gov.cn/yudu/tzgg/202212/2e725c8d129b4578a901ff1017df54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