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截止至10月12日的报名实际情况,经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议研究,现针对该岗位招聘发布如下补充公告:
1.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后出生)。
2.将“2023届高校应届残疾毕业生”调整为“高校残疾毕业生”。
3.残疾大学生的基本条件调整为:具有宜春市(含全市10个县市区)户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残疾人证,听力、视力、肢体四级残疾,智力正常,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在宜春市中心城区食宿自理。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不变。
5.延长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自招聘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s://gjj.yichun.gov.cn/gzdt/tzgg/15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