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崇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崇仁县人才需求情况,决定开展崇仁县2024年高素质人才公开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
二、引进岗位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22名,具体引进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引进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指2006年6月4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要求:
(1)高素质人才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应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如能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24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引进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5.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县人社局(电话:0794-6332426)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
四、报名
此次公开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8:30—6月1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到崇仁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崇仁县行政中心11楼B1118办公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及报名所需材料。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主动说明与当事人的关系,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94-6332426。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crxrsjrsg 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崇仁县2024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6个月蓝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五、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公开引进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面试和聘用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考核
1.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2分钟。公开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按照公开引进岗位计划数,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迟到、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计入到该考生所在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和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
3.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七、体检
1.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2.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其他岗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崇仁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十、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提出名单报崇仁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由县人社局报县政府审批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崇仁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按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十一、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的高素质人才,除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医生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外,其他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所有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同时,享受崇仁县人才政策有关规定的政策待遇。
2.除教师、医生岗位外,其余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经征求个人意见同意的,可在企业锻炼服务一至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
3.报考人员聘用后在崇仁县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含企业锻炼时间),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有关规定。
政策咨询电话:崇仁县人社局0794-6332426
纪律监督电话:崇仁县纪委监委0794-6322170
- 崇仁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