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系从事法定检验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为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分支机构,由原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和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合并组建而成。下设南昌检测分院、九江检测分院、新余检测分院、鹰潭检测分院、景德镇检测分院、萍乡检测分院、宜春检测分院、赣州检测分院、上饶检测分院、吉安检测分院、抚州检测分院。承担特种设备法定检验、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等领域检验检测认证、研究;特种设备有关产品质量、安全评估评价,特种设备质量、标准、安全技术科学研究;特种设备相关检验检测设备的研制;为社会和企业提供特种设备相关技术培训和咨询;开展特种设备相关国际交流合作;还承担全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试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吉安检测分院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各附表),现将有关招聘流程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岗位要求。
二、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一)用工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五)报考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报考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所需材料
招聘信息在吉安人事人才网平台发布,并通过吉安人事人才网发布后续入闱公告信息。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日下午17:00止。
(请扫码报名)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站注册报名形式。报名人员可登录(注册)吉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jarencai.com/),通过点击考试报名栏目,选择相应专题,如实填表,诚信报名。也可进入报名快速入口:http://jarencai.ikaowu.com/exam/60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人员则取消报名资格。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人员需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般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3)工作经历证明资料或相关项目资料;
(4)《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三)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报名不成功,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报考人员在报考时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通知为准。打印准考证时间会以短信通知各位考生。
(二)面试地点:吉安市井冈山大道140号(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七楼小会议室)。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三)面试方法:本次招聘仅采用结构化面试,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70分,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或调剂报考人员。
(四)面试结果:由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吉安检测分院根据录取结果电话通知录取人员,未接到通知的视为未录取。
(四)人员递补:面试成绩入闱放弃试用,或体检不符合要求,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人员依次递补。
五、体检、聘用方式及录取
(一)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名单。
(二)聘用方式
由吉安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吉安检测分院工作。
(三)录取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总院特检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入职时,在职人员除需提供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证件不全的不予聘用,如有特殊情况按双方协商约定的执行。
(三)咨询电话:18679609009廖先生
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