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计划招募特聘农技员10名。
一、特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热心为人民服务,热爱“三农”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3.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本人所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素质。
三、岗位条件
1.特聘农技员应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5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2.特聘对象:1.农业乡土专家;2.农业种养能手;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4.“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和高素质农民;5.农业科研教学单位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特长;
4.特聘农技员岗位及名额:富硒(脐橙、井冈蜜柚、茶叶、蔬菜)产业技术指导员4名,粮油(水稻)产业技术指导员2名,渔业(水产)产业技术指导员2名,畜牧(畜禽)产业技术指导员1名,加工类(山茶油、腐乳、红糖)产业技术指导员1名。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工作任务
1.宣传党的“三农”政策方针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全县富硒、粮油、果茶、蔬菜、畜禽、水产等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
2.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合作社及农户提供技术帮扶。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脱贫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对脱贫农户进行技能培训和技术帮助,提高其科学种植水平。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六、招募程序
个人申请。招募公告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凡有意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4年9月24日8:30至2024年9月30日17:30前到万安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办公室现场报名(商务写字楼2006室),并填写《2024年万安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申请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募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七、资格审查
2024年10月8—13日进行所有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2024年10月14日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
八、技能考核
由县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参聘人员进行面试,基本程序为:①个人陈述与招聘岗位工作相关的经历;②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③专家就招聘岗位专业技术方面出题询问。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录人员。然后进行初录公示。初录公示在万安县政府网站公示。
九、确定人选
初录公示期满后,由万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确定的特聘农技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正式的特聘人员。
十、签订服务合同
聘用为我县农技推广特聘农技员,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聘用服务合同。
十一、聘用期限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与拟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到2025年12月中旬。
十二、工资待遇
招募的每名特聘农技员岗位补助标准为最高2万元/年(具体以聘用合同为准),补助费用从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中列支,聘用期满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特聘农技员不列入我县农技推广机构在编人员管理,不享受在编农技人员其他福利待遇。
十三、特聘农技员管理办法
由用人单位对特聘人员制定管理办法。采取量化打分、实地测评及成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每3个月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及时解除服务协议。综合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并在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十四、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796-5701279
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