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全县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6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数量及类别
根据有关单位需求,本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2个(具体详见附件1: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公益性岗位招聘方式及管理
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并报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统一审核,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反馈备案意见。用人单位根据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馈备案意见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进行岗位培训,办理上岗手续,建立劳动关系,并按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和期限
(一)岗位待遇。聘用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40元/月)予以补贴。
(二)聘用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从业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年限为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月14日(共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
备注: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报名。
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