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因工作需要,现决定委托江西中智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有序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岗位计划数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宣传工作人员1人(需出外勤)、实验分析室工作人员1人(需出外勤)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1、办公室宣传工作人员1人(需出外勤):
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汉语言文学专业,能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有较强文字功底的优先考虑。
2、实验分析室工作人员1人(需出外勤):
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大气科学类、生物学类、生态学类;能熟练使用监测采样及试验分析等仪器设备,取得机动车驾驶证(C1)优先考虑。
三、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良好;
4、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事业心强,能服从统一调配;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报名、统一笔试、统一面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中智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iicjx.cn/)招聘中心页面,进入“2024年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启事”栏目,通过“报名入口”索引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所需上传附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称、技能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本次报名择优录取,采取诚信报名,后续如发现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存在虚假等不符合报名情况,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注:报名者未进行资格审查按无效报名处理。
(三)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专业知识考核
笔试环节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不足1:3比例则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四)面试
1、方式:半结构化面试。
2、考生应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自由提问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凡参加同一岗位面试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均低于80分,或在面试过程中,面试考官组认为拟招聘岗位所有面试考生均无法匹配该岗位所需能力要求的,可决定取消该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
3、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按照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名单进入体检。
自动放弃或因本人原因无法进行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缺额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入闱体检人员名单以面试成绩最高为依据,确定排名)。若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环节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
政审考核工作主要对入闱人员资格再次复审和政审考核,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且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六)公示
按照岗位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江西中智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与待遇
聘用人员采取派遣用工形式,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1、工资待遇:年综合收入8万元左右。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上班时间:行政班。
4、上班地点:
南昌市区(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四、其他事项
(一)咨询事宜
1、招聘咨询:
刘老师19914427727(可添加微信,微信同号)
2、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00。
(二)本公告解释权属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